●广州昨召开“禁摩”听证会公布初步限行方案和补偿及奖励报废方案
●5月1日起,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等16条主干道每天18.5个小时禁行
●2006年1月1日起,东风路全天禁行;2007年广州市区中心城区全天候禁行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举行,会上就摩托车在市区限路段、限时段行驶方案是否合适,限行方案定立的实行日期是否合适两大事项听取市民意见。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听证会内容将形成听证报告,提供给市政府,作为方案实行的参考。根据市交警部门提出的限行方案,广州市计划于2007年市区中心城区实现无摩托车行驶。而且,从今年5月1日起,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等16条主干道每天18.5个小时禁行摩托车;2006年1月1日起,东风路全天禁行摩托车。同时公布的还有摩托车补偿和奖励报废方案。
会议目击
72市民代表昨现场听证
广州限摩禁摩条件已成熟 该方案充分吸收市民意见后将正式公布
广州在听证方面一直领先全国,人大立法听证、人大监督听证都是广州第一个“吃螃蟹”。在社会牵涉面广的行政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前,先举行行政听证会,广州此次“禁摩”听证会又开创全国先河。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市政府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使得政府的决定更符合最广大市民的利益,使决策更科学,听证会将更多的民意提供给决策方的政府。
据介绍,此次行政听证会共有89人报名参加,经确认后有17人参加听证陈述,共有65名市民报名旁听,昨日55人获得旁听资格。陈述人和旁听人充分考虑了普遍性和代表性,其中陈述人员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普通市民、摩托车主、行政管理人员、事故受害人、个体户等。有关部门提出的限行方案,将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后正式公布,以保证摩托车限行决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7万摩托车穿行市区
昨日,政府主陈述人、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首个发言,他介绍了广州市摩托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指出,目前广州逐步限、禁摩托车在市区行驶的时机已经成熟,并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据刘敬军介绍,截至去年底,广州市区共存有37.2万多辆摩托车,这些摩托车给城市道路的通行、社会和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城市环境的优化、人民身体健康和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也引起了全社会对摩托车问题的高度关注。同时宏观城市管理方面,摩托车也带来了一系列难题。近年来,市人大、政协和市民对摩托车肆行无忌的意见大增,不少人强烈要求整顿、限行、禁绝在广州市区的摩托车。
广州禁摩条件初步成熟
刘敬军介绍说,“禁摩”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广州市政府就留意到摩托车所带来的系列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限摩”举措(详见“大事记”)。如今,广州市已拥有每万人有15.48辆公交车的运输能力,这在全国居首位,同时地铁一二号线开通、三号线在建,可以说,现有交通设施已基本满足市民的出行需要。广州市政府正是基于这样的形势发展,认为摩托车限行、禁行的条件初步成熟。
而且,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大量评估、分析和预测,在试点的基础上,人民路、二沙岛、流花路等地已实行禁行,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听证会主要讨论的内容,并非该不该禁的问题,而是如何合理地对摩托车实行限行和禁行,并确定哪些禁行范围。
方案内容
2007年市区不再见摩托
该方案初步确定将分三年实施三步禁行计划
按照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的限行方案,全市将分三步,从今年5月1日、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分别限制摩托车在部分主干道限时禁行、东风路全段禁行、市区中心城区全面禁行。也就是说,广州禁摩的过渡期为两年半(详见下表)。
据了解,在第一阶段里,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市民仍可驾驶摩托车在主干道通行,这是适应当前公共交通短期内不能承受大量突增客流的交通诉求,也是让原摩托车手得到一个适应期。
两年半的过渡期后,据根机动车报废管理办法,按10年报废期计算,市区的摩托车保有量将从现有的37.2万辆降至3万多辆,加上非正常原因,估计存量已不多。
届时,广州的公交线网也更合理、地铁运量加大,摩托车主的承受能力加强,2007年全面禁摩估计问题不大。??????????
摩托车未到报废期可获补偿
该补偿和奖励报废方案具体内容尚在研究中
考虑到“禁摩”对于市民造成的不便和影响,限行方案提出对三类情况进行奖励和补偿。
一、对2007年1月1日还没有到报废期的摩托车,将可能按一定规定和条件如折旧,进行补偿。
二、对2007年1月1日到了报废期,经过检测后还可以延期行驶的摩托车,如果报废的话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2007年后,将摩托车过户到别的地方,继续行驶的,可给予一定奖励。
不过,具体补偿和奖励方案还没有最后确定,都在研究中。
新闻链接
摩托车城市肆行
“七宗罪”
1、噪音污染。经噪音监测发现,摩托车经过时噪音高达80.4分贝,而摩托车发动时轰鸣噪音最高可达到90~100分贝,比一辆小轿车高出31分贝。不仅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的标准,还高于道路交通环境噪声70分贝的标准。
2、空气污染。据环保部门测定,每辆摩托车(新车)怠速排放一氧化碳0.1%~0.2%,排放碳氢化合物100~2100PPM。调查表明,市内空气一氧化碳污染方面,摩托车占了15.2%,在碳氢污染物方面,摩托车高达30.4%,比大货车和大客车总和都多。
3、交通杀手。二轮摩托车已成广州市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摩托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003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3044宗,死亡363人,平均每天死亡2人以上。而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死亡人数的43.61%。
4、飞车抢夺。据统计,2003年1至10月,全市共发生驾摩托车抢夺案9320宗,占抢夺案件总数的47.1%。
5、非法营运。摩托车搭客现象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客运,还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
6、影响交通。广州市摩托车行驶秩序较混乱,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逆行、左右穿插、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现象较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7、影响广州形象。研究表明,一个城市摩托车越密集,其现代化综合指数就越低。摩托车不仅影响交通,也影响了广州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
广州市区限摩禁摩大事记
1991年10月,广州市限制摩托车新入户发牌;
1995年,只允许报废后一次套牌;
1998年3月16日,全面停止核发市区(旧8区)摩托车号牌;
1999年,全天禁止郊区牌在市区行驶;
2001年12月17日,发布《广州市摩托车报废管理规定》,登记上牌满15年的摩托车一律报废;
2002年1月6日,通过《广州市摩托车报废管理暂行规定》,摩托车报废年限缩短为10年和8年;
2002年5月1日,禁止摩托车通行人民路;
2003年11月19日,市政府召开广州市区限制摩托车行驶工作座谈会,计划分路段、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
2004年1月15日,市政府召开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听取市民对摩托车分步骤限行方案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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