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讯2004年3月27日,象州县公安局与水晶派出所在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一举拿下四名犯罪嫌疑人。至此,一起以假结婚为名的诈骗犯罪团伙案件告破。 犯罪嫌疑人藤某,女,63岁,系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德纳村人,平时在凤凰街上以卖菜谋生。犯罪嫌疑人韦某,男,28岁,系巴马东山乡人,暂住凤凰街以开“摩的”载客为生。 2003年12月23日,犯罪嫌疑人藤某与韦某闲聊时互倒“苦水”,一个认为卖菜赚钱太少,一个嫌载客太累。后藤某问韦某有什么来钱快的路子,韦某当即提出:本乡那雨屯的覃某的堂姐家中来了一个象州仔到本地讨老婆,我们找个女子假装和他结婚,骗得钱后教女子逃跑。藤某听到这个“金点子”后两眼放光,连连点头称是。 但去哪找“女主角”呢?她想到的第一人选竟是自己尚未过门的媳妇韦某!同是巴马县凤凰乡的犯罪嫌疑人韦某,今年刚满18岁,长得水灵灵且有几分姿色。开始,藤某担心未过门的媳妇因害怕“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肯做“女主角”,于是,颇有心计的藤某找来自己的儿子出面动员:这个(指诈骗)比打工挣钱容易又不要本钱,得一大笔钱回来,我们就可以做生意,不用做农工了。说得韦姑娘心花怒放,竟同意了这一荒唐的要求。 “女主角”韦某改名为“韦美陆”,是总导演韦某的“妹妹”,奶佬藤某是“姨妈”,而年方24岁的覃某自然成了“姐姐”。这样一个临时“大家庭”组合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亲团”,浩浩荡荡来到覃某的堂姐家中。 经过一番介绍,象州仔覃某面对这样一个水灵灵的妹仔早已心动不已,不加思索就草草应下婚事。而心怀鬼胎的韦某等人更是急不可待,生怕计划流产。于是,虽已下午三点多钟,但韦某却催大家连夜赶往男方家中以成全“美事”。覃某遂与四人连乘班车急忙赶回到象州县水晶乡的家中。覃某父母见到韦姑娘自是欢喜不已,忙杀鸡宰鸭打酒,招呼这一大帮人。次日,天刚亮,韦某等一干人提出到水晶街赶圩,到了街上,覃某不得不掏腰包为“媳妇”和“舅哥”各买了一套新衣服。到了第三天,戏该收场了。 “舅哥”韦某按事先计划提出:妹妹出嫁至少要8000元的抚养费。覃某的父母认为姑娘已进门反正是自家人了,遂按农村习惯点了8000元给“舅哥”,另给了一个400元的“利市”(意思)给韦姑娘。下午3时多,“娶”得媳妇的覃家又早早煮饭,韦姑娘才吃半碗饭就推说要上楼休息,尔后趁其不注意偷偷溜出后门坐上过路微型车跑了!而此时,覃家人尚不明就里。待覃某吃完饭上楼一瞧发现韦姑娘早已不见踪影,才明白被骗了,遂马上向水晶派出所报案。 接报案后,公安人员经过多方查找线索,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后立即赶到四嫌疑人的藏身之地,抓获了四嫌疑人。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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