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地税局把食堂就餐剩饭剩菜的“小节”作为考核内容
信报讯(记者郑超)崇文地税局一位中层领导在食堂就餐时因为吃了鸡蛋清,把鸡蛋黄扔了,被罚款50元。食堂就餐剩饭剩菜的“小节”也成了考核公务员的一项内容,该局规定从今年开始,就餐者浪费一次,罚款50元。
“纳税人的钱一分都不能浪费”,昨天,崇文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少林告诉记者。据介绍,该局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属于工作餐性质,该局规定,就餐时做到“少盛多取”,如有浪费,发现一次,罚款50元。刘少林说,工作人员就餐时,不能有剩饭剩菜,剩一块咸菜也算浪费。一位中层领导在食堂就餐时因为吃了鸡蛋清,把鸡蛋黄扔了,被罚款50元。
操此罚款大权的并不是地税局的领导,而是食堂普通的服务员。这些服务员看胸牌号不看人,一旦发现有人在食堂浪费,马上记下胸牌号,上报到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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