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于晶波) 今天,北京市高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一宗涉案金额高达七亿余元人民币的涉外案件。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及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五保险公司以马航飞机遭受化学品强腐蚀受损为由,将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等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八千多万美元。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六原告诉称,二000年,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购买八十桶8—羟基喹啉,出售给一印度公司,委托马航承运。飞机抵达马来西亚机场做中转印度的准备时,发现该批货物中的两桶物品出现泄露,飞机由此严重受损。
原告称,他们发现泄露物并非托运单上所写的8—羟基喹啉,而是一种具有强酸性腐蚀化学物品——草酰氯。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方出示的是虚假托运单,且未将这批货物加以固定,致使化学品发生泄露腐蚀飞机,飞机受损所引发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原告今天还表示,经过飞机制造商对飞机状况的评估,认为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的四分之三,据此推定飞机全损。现马航及五家保险公司起诉货物托运人、代理人、鉴定人、地面服务公司等,要求赔偿其保险费及其他损失共计八千多万美元。
被告之一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则辩称,原告在飞机受损后未让被告赶赴现场进行查验处理,所有关于损害的报告均是原告的一面之词。被告方同时指,泄露事故是马航不当装载造成的,且马航对事故的不当处理致使损害后果继续扩大。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案情较复杂,此案预计将连审三至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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