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9日电(记者刘菊花)长江江苏段实施船舶定线制一年来,海损事故大幅减少,按照船舶流量计算,首次实现了事故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同时,港口和航运企业效益明显增加,江苏沿江港口吞吐量同比上升20%,船舶到港艘次同比增长26%。
记者9日从交通部在南京召开的长江江苏段实施船舶定线制总结表彰会上了解到,2003年7月1日长江江苏段开始实施船舶定线制,大型船舶按照各自靠右的原则在500米宽的深水航道内航行,小型船舶在深水航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航行。定线制突破了传统的“江面有多宽,航道就有多宽”的航标设置办法,统一规范了航道航路的设置标准和尺度,并在航行规则中第一次引进了“过错责任原则”,改变了以往以避让措施得当与否来判定事故责任大小的处理原则。
据交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在江苏境内有360余公里的主航道,穿越江苏最发达的8个城市区域。过去的船舶航行遵循“上水走缓流,下水走主流”的规则,使得大船小船、海船与河船、快速船与慢速船同在一个航道内行驶,容易造成航道拥挤,秩序混乱,事故多发。而且海轮不能夜航,外轮进江受到影响,航运效率不高。
定线制实施一年以来,船舶按章航行,船员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长江江苏段一般以上事故发生率减少31.5%,碰撞事故减少39.6%,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8.7%。小船船员说:“现在有了自己的航路,走船不用担心了。”大船船员说:“有了水上高速路,航行既安全又快捷,比以前轻松多了。”
由于规范了航路,大片富余水域可以留出来加以利用,江苏海事局规划和公布了57个锚地和停泊区,解决了海轮锚泊难的问题,小型船舶也能按规定锚泊在小型船舶停泊区内。“便停易走”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同时,船舶大出大进,全天候航行,夜间船舶流量已占船舶总流量的45%,长江江苏段结束了中外海轮不能夜航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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