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丹丹实习生高卓)日前,关于“陈化大米”的报道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4日,省工商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到目前为止,辽宁省没有发现国家统一处理的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据省工商局市场处王处长介绍,针对于近来一些媒体关于辽中有陈化粮的报道,省工商局给予高度重视,联合当地工商系统对辽中37户经销陈粮的用户抽样检查,没有发现陈化粮,其售卖的均为陈粮。陈化粮没有流入全省口粮市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全省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大米市场,关键部位是粮食批发市场、粮油经销店、大米加工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一旦发现劣质、可疑大米,就地封存,决不允许其在口粮市场流通。
近期,东北三省还将陆续销售陈水稻,无论省内还是省外粮源,省工商部门都要求采购者、加工者、销售者须提供粮食检验证明和粮食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大米不得出厂和销售,并与粮食、质检、卫生、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对陈化粮销售处理的监管工作。王处长还表示,百姓鉴别陈化粮从色泽、气味上,可以看出色泽明显发黄、有酸味。他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劣质、可疑大米,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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