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晚报》报道成都一司机撞了行人,交管局认定,行人应负全责,但依据新“交法”,司机应承担行人医药费。不久,行人将司机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司机对此提起反诉。这位名叫吴亮达的司机成为成都对“撞了不白撞”提起反诉的第一人。
6月28日下午,行人王建强未走人行横道线就横穿马路,被驾车经过的吴亮达撞倒。事发后,吴亮达将王建强送到医院,并支付了4533元医疗费。
6月30日,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王建强负全责,但依据新交法,应由吴亮达赔付其医药费。吴说,他购买了第三者险,然而保险公司说,必须有责任认定才赔付。“保险公司不赔钱,这钱就只有我自己掏腰包。”
王建强和家人要吴亮达继续支付医药费,遭到拒绝。7月下旬,王建强将吴亮达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
“既然对方告我,我也要保护我的权益。”吴亮达说。7月28日,他向法院递交了反诉状,要求王建强退还其垫付的医疗费,并赔偿修车费。吴亮达的反诉理由是,交管部门明确了王建强负全责,那么自己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就这起案件,交管部门说,在车主不负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这笔钱只能由车主支付,这样的纠纷,成都有很多起。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