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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40%的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得到了较好保护

NEWS.SOHU.COM  2004年08月18日19: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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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包头8月18日电(白冰)目前全国共建成湿地保护区353个,近40%的自然湿地纳入了保护范围,得到了较好保护。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陈润生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研讨会上说,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面积为3600多万公顷,占世界总量的10%,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

  1992年中国加入《湿地公约》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2002年底,全国共建立湿地保护区353个,面积达1600公顷,近40%的自然湿地纳入了保护范围。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湿地保护,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制定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开展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不断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特别是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以来,选择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创造性地开展了湿地保护和恢复试点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

  此外,我国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国际合作,推动通过了“加强高原湿地保护”的决议,将黑龙江扎龙等21块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利用《湿地公约》的国际合作机制引进技术和资金,促进了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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