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璐)前(20)日,成都市环保局、卫生局、市容环境管理局和农牧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本月月底以前完成对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避免其回流社会,造成疫病传播。
卫生部门将负责对辖区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诊所、卫生防疫站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将负责为洪河特种垃圾焚烧场配置防渗漏、防遗撒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转运车辆,确保对产废单位的医疗废物按时清运处置,并对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实施准确交接,每批医疗废物在医院内的停留时间不准超过2天。环保部门将按属地化管理对产废单位的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各动物诊疗机构内部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统一监管。
各产废单位将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消毒。本月25日前,各级医疗机构要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报并规范建立完整的医疗废物交接档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处置单位的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并由他们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上报环保部门,并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共同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