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为此召开了价格听证会,调价方案规定,为不增加低保户家庭的支出,对于低保户的收费标准暂不调整
本报讯 记者陈微首席记者孙泽锋报道沈阳市准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由于污水处理费包含在居民用水费中并与其一并征收,因此污水处理费的提高就意味着水费将相应提高。昨日,沈阳市为此召开了相关的价格听证会。
在昨日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上,沈阳市环保局作为申请方提出了污水处理费的如下调价方案:居民用水由0.2元/吨调整到0.5元/吨,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性服务业由0.2元/吨调整到0.7元/吨,特业用水由0.2元/吨调整到1.00元/吨。调整污水处理费后,现行向企事业单位征收的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0.3元/吨)、污水排污费(0.03元/吨)停止征收。
此外,为了不增加低保户家庭的支出,对于低保户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暂不调整,仍按照0.20元/吨收取。方案中还提到,调价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
沈阳的污水处理厂缺乏足够的运行费用,是有关部门准备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最主要原因。沈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丁洪彦解释说:一方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仍处于落后水平,由于污水处理效率低,城市水系污染严重;另一方面,由于运行资金不足,沈阳市已经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厂一直没有实现满负荷运行。如不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今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将面临停运的危险。
听证会上,沈阳市物价局价格一处处长栾仕和表示,因为该项费用需要经过省级物价部门的审批,所以对沈城水价上调的最终结果,还要等听证会后,由省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