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宣誓是很神圣的,但神圣的东西用滥了之后,就不但不神圣,反而让人瞧不起了。针对“新手”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正确的做法是把工作做在前头,在“内功”上下足功夫。像新闻所说的,做宣誓组织工作时,“在相关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大幅宣誓誓词牌,向每名参加宣誓的驾驶员发放单页宣誓誓词。”在宣誓后,“每名宣誓人要签名留存”。这些,明显是走走形式,做做表面文章。这样做除了做给人看之外,有多大的必要性呢?又有什么实际作用呢?
就以交警部门为例,“新手”上路问题多,交警部门应该严格管理本部门,对驾驶员的学习和考试严格要求。制度合理的话,就严格按制度来办事,制度倘若不合理,就迅速改革制度。假如学习期间问题多多,考试之时马马虎虎,甚至像有些地方变相卖证,对枪手替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单凭“宣誓”,“新手”上路后带来的问题就会骤然减少吗?也太天真了吧!“马路杀手”不多才怪呢!
其实不独交警部门,在许多地方的许多部门,都存在这种“内部问题外部解决”的现象。明明是内里不健康,却用化妆品把自己粉饰得白里透红,甚至可以用这种粉饰证明自己的积极性和工作力度,进而向上邀功。但是,内里有问题需要治疗,否则任你有多少粉饰,总有一天还是要爆发的。
会下蛋的鸡不需宣誓也会把蛋下出来,我们的上级部门、考察部门,应该着重看鸡蛋而不是听宣誓。倘若做到了这一点,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表面文章出现了,我们对宣誓的泛滥化的担忧也就成了多余的了。
(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