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午在南京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在所辖区设国土资源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县(市)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所,为县(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可设置国土资源分局或国土资源所,作为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均由同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市、县(市、区)分别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支队和大队,隶属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受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业务领导,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规定市、县(市)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省重点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据悉,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我省市级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县(市)级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杨应奇 祖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