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近日,“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成果展”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去参观,但也有参观者看后发出疑惑:有些打假何不点名,让市民更有借鉴意义?
记者在参展现场看到,展区公布28个典型案例的展板,吸引了很多人。但遗憾的是,在这些案例中,频繁出现“某医院”、“本市某医药公司”等。比如一展板公布的案例为:“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编号为C1003030的NC100型C形臂X射线成像系统经过国家药监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2003年1月21日,市药监局浦口分局在检查时发现,江北某医院的药房中有普罗碘胺注射液等49个品种。药品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而且仍在使用……”
一位细心市民说,他细数了一下,在公布的28个具体案例中,以“某××”等称谓代替案例主角的多达22个,仅有两成多公布了名单。
“既然违法了,最好把违法者曝曝光,这样公开监督才更有用嘛。”现场参观的市民对药品打假展这一活动的意义拍手称赞,但对隐去案例主角表示不太理解。一位市民说:“这些案件都是发生在本市的,很多制售假药的厂家和药店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把他们的名字都公布出来,好让老百姓长个心眼,以此起到监督和震慑作用。”
一对老夫妻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听信别人游说,邮购了治疗风湿关节炎的胶囊,后来央视曝光了邮寄假药复方哮喘胶囊后,才知道自己买的也是假药。“像这样的案子,药监局查处后最好也这样公布药品的生产厂家。”
对于市民的这些想法和意见,市药监局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这些案例中的违法主体已经接受了药监部门的处罚。公布他们的具体名称在一定程度上比接受处罚更严厉,比如公布医药厂生产的药品不合格,很可能就使这家药厂一蹶不振。从处理后来看,二次重犯的单位几乎没有,所以没有对公众公布具体名称。
金陵晚报记者 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