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至今年9月底,山西省各级审计机关对7952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审计地厅级领导干部73人,县处级领导干部487人,科级领导干部7392人。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0亿元,损失浪费2.3亿元,发现个人经济问题5456万元。其中,应负直接责任金额68亿元,应负主管责任金额12.01亿元。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违法违纪案件298起,涉案363人。
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鉴定和评价,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为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2000年以来,有关部门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平级调动干部3753人,提拔497人,免职959人,撤职、降职132人,有效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还成为揭露和惩治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利器”。通过审计,全省共查出贪污、行贿受贿、挪用等个人经济犯罪问题金额达5456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违法违纪案件298起363人,已结案108起,90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
此外,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把查处问题和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等热点、难点开展审计,针对企业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为企业改革服务。把接受群众反映和化解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相结合,也取得了好的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正在成为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姚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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