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我要解决300多人的就业问题,但没钱,所以就想借拆迁的机会弄点钱……”昨天,因涉嫌贪污拆迁款200万元的马广生在法庭上,一边挠着耳朵一边回答法庭提问。
马广生被捕前是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湖社区物业处主任。检察院指控他作为第二被告与城开集团公司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刘录锋等5名被告人,在望京地区拆迁过程中,通过虚构产权人的方式内外勾结,冒领已被国家拆迁补偿过的房屋拆迁款200万元。
马广生在法庭上说:“我知道自己违法了,但犯了什么罪我不知道。法院判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在回答公诉人、法官、律师询问时,马广生总是习惯性地挠挠耳朵,然后才接着说。
据马广生交代,事情的起因是,“拆迁科科长刘录锋忽然有一天找我,让我找两所拆迁房屋和两个户口,我当时并不知道刘的具体意思,但还是帮助他找了两处已被国家征用过的房子和另外两个户口”。当马广生找到房子和户口后,“刘录锋当着我的面说给这两户各10万元拆迁款,再给具体办事的拆迁科科员冯勇为20万”。
马广生说,因自己的单位一直想建一家建材城但没有资金,他认为自己帮了刘录锋的忙,对方感谢自己也是应该的。于是,马广生将剩余的160万元全部转到了建材城的建设中。“这钱都用在了建材城,我一分也没拿,‘农转工’的300多人等着就业呢!”马广生这样为自己辩解。
对此,作为第一被告的刘录锋在法庭上表示,检察院起诉的事实没有错,但他不知道涉案的两处房子和两个户口是假的,自己也没有拿到什么好处,所以自己并没有犯罪,他感到“很委屈”。刘录锋说,他当时只是觉得这两户房屋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也没有门牌号,不符合拆迁补偿手续,但还是在发款表上签了字。
“你作为拆迁科科长,手续不齐全,为什么还要在发款表上签字?你知道签字对国有资产意味着什么吗?”面对法官的质问,刚才还很平静的刘录锋愣了几秒钟,小声地说“我失职吧”。
经过一天的审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