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逼债 老父癌症晚期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没人取过钱,没有偷走存折,没人知道密码,存折上的50万元却不翼而飞!储户刘某急得直跳脚,又找银行又报警,银行仔细追查之下发现,银行里面竟出了“内鬼”。昨日上午,银行职员何×勇坐在了被告席上,他说:“我是被逼的啊!”
储户无端少了50万存款
2004年6月1日,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的储户刘某到银行取钱,一查询余额,刘某顿时大惊失色———50多万元存款不见了。刘某慌忙向银行反映,并拨打110报警。
钱究竟被谁提走了?商业银行的保卫部门和技术部门紧急进驻海珠支行,经过仔细调查,保卫部门从银行内部的录像上找到蛛丝马迹,锁定嫌疑人何×勇。同时,银行还发现,另一名储户简某的40多万元也被提走了。
何×勇是海珠支行会计部负责报表的人员。6月12日凌晨3时,银行保卫部门紧急找来何×勇进行询问。眼看事情败露,当日凌晨4时,何×勇就老实交代了。同月15日,何×勇被移送给警方。
被“黑社会”逼债向银行“伸手”
何×勇这样交代自己的作案经过:2004年4月,一个叫张×灵(另案处理)的人找到他,把他带到海珠区法院后面的小吃店,店里的服务员全是男的,站在店外“放风”。张×灵则把何×勇关在店里,逼何×勇替其欠债的朋友王某还钱。张×灵说:“他(王某)欠了钱不还,我们找不到他就找你,你不还钱就别想出去,反正你在银行工作,有的是办法……”
何×勇的辩护律师表示,张×灵等人都有黑社会背景,何被多次威胁、逼迫,只好豁出去了。
由于何×勇负责制报表,经常需要借用经理的工号卡。4月28日,何×勇盗取了经理的工号卡,用经理的权限将储户刘某的50万元转走。为老父治病再次作案
原本何与张约定“五五分账”,谁知张×灵提了钱之后,就卷款逃跑了。何×勇异常气愤,想起自己有几万块的债务没有还,父亲又被诊断为癌症晚期,需要大量的医疗费,何×勇走投无路,只好再次作案。5月27日,何将储户简某的40万存款提走。
直至案发之后,储户简某接到银行方面的通知,才知道自己的存款“差点儿没了”。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何×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何×勇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客户存款,不光损害了客户利益也使银行声誉受损,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以案说法
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何的辩护律师提出,何所犯的罪行是“职务侵占罪”而非“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的财物”,何×勇正是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占有了银行的财产,因此,其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方则认为,何×勇是秘密窃取了同事的工号卡,内外勾结,盗窃了储户的存款,因此是“盗窃”而非“职务侵占”。
据悉,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别。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罚是15年有期徒刑,但盗窃罪的最高刑罚可以判到死刑;另外,职务侵占罪可以追诉的最低标准是“侵占五千至一万元”,而盗窃罪则是“五百元”就可以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