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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杂志:对日本索赔 几十年来一路是荆棘


NEWS.SOHU.COM  2004年12月31日19:52  来源:《环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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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是中国抗日战争取得胜利60周年,也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10周年。但是,20多件索赔诉讼还没有一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花岗惨案的幸存者们、命运悲惨的慰安妇们、南京大屠杀和日本731部队的受害者们……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看看这些老人吧,60多年前,他们曾亲身经历过日本军队是如何将南京变成人类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人间地狱,数以万计的中国妇女是如何在“慰安所”里被折磨得生不如死,无数中国人又是如何被毫无人性地当成“试验品”;而现在,当他们想得到最基本的谢罪和最起码的赔偿时,却发现,自己几乎是在痴心妄想!

  他们已经等了60年,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么,除了屡战屡败地到日本打官司,除了将这段历史写入教材或艺术化地再现于荧屏,我们还能够做些什么?还需要做些什么?

  《环球》杂志记者/夏海淑

  2004年12月15日下午3点,东京高等法院宣布:“山西慰安妇诉讼”二审败诉。

  对这样的结果,中国律师康健早有心理准备。一个多月前,当日本法院通知她,中方律师不得在对日索赔诉讼中担当辅佐人时,她就曾告诉记者:“这是一个信号,表明日本方面开始对中国的民间索赔采取强硬的姿态。”

  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被称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奠基人”的童增先生也告诉记者:“在日本提起诉讼来索赔,现在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大,接着打下去恐怕会走进死胡同。”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真的已经走进死胡同?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对日索赔几十年来走过的艰难路程。

  1972~1991:暗潮汹涌

  问:您什么时候开始想要日本政府的赔偿?

  答:从小一直想。

  问:是什么使您开始考虑到您可以进行索赔?

  答:看到《法制日报》上童增的文章……

  这是东京地方法院里中国战争受害者高雄飞与日本法官的一段问答实录。短短几十个字,勾勒出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发展的一段历史。

  1972年9月,为了中日友好大局,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此后近20年,“对日索赔”成为禁区,虽然也曾有人用向人大代表或日本驻华使馆写信的方式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但他们的声音太过微弱,几乎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1990年4月17日,《报刊文摘》第4版刊登了一则小消息《欧洲重提“战争赔偿”》,这篇不足300字的短文引起了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一位普通工作人员的注意,他就是童增。

  作为北京大学法学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童增敏锐地意识到:东欧各国可以向德国再次要求“战争受害赔偿”,中国人应该也有这个权利,因为“战争受害赔偿”和中国政府承诺放弃的“战争赔偿”是不同的概念。

  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后,1991年初,童增写下了一份长达万言的意见书《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交给了人大办公厅。正值召开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为了争取人大代表的支持,童增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

  “当时的人大代表每天下午6点半左右出来散步,7点钟回去看新闻。我和好朋友陈健就在每天这个时候守在代表们住的各个宾馆外面,把复印的‘万言书’递给他们……”

  这份“万言书”很快就在人大代表间传阅开来,引起了“近年来少有的共鸣和反应”。1991年4月3日,安徽代表团的代表王工、许学受等首先向大会提出了建议案。虽然因超过提案截止日期,该建议没能列入当年的正式提案,但敏感的海外媒体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个重大新闻,很可能将引发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大潮。果然,在1992年的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日本国索取受害赔偿”作为正式提案被列入大会议事日程。

  此后几年,政协、人大每年都会提出相关议案。然而,相关政府部门每年的答复却总是“已研究……不宜提倡。”

  民间对日索赔真的“不宜提倡”吗?媒体似乎有不同的看法。1991年5月20日,《法制日报》在醒目位置刊登了童增的署名文章《国际法上的战争赔偿与受害赔偿》,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许多当年深受战争伤害的中国人第一次了解到:原来我有权利要求日本赔偿。

  1991~1994:“我看不到任何希望”

  1991年5月~6月间,很多媒体对《法制日报》上的文章进行转载——在政府态度不明朗的情况下,很长一段时间内,媒体成了推动民间对日索赔的主要力量。

  司马南先生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我当时在《中国商报》负责编文摘版,摘发了童增的文章,结果被领导批评了一通。”不过,没过多久,他又摘发文章,报道了童增发起的“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的签名活动。

  1992年5月,《中国经营报》记者李佩钰在采访童增后写出了整版文章《民间索赔潮》,文章最后提到:希望战争受害者能勇敢地站出来,“索回他们应得的赔偿”。这篇文章再次被各大报转载,并引发了更大的“索赔潮”:

  《金华时报》转载该文,引起了日本731部队细菌战受害者们的注意,最终引发了著名的“细菌战索赔诉讼”;

  《山西日报》转载该文,当地民办小学老师张双兵拿着这张报纸找到当年曾做过慰安妇的老人们,说服她们站出来揭发日军的暴行,“山西慰安妇诉讼”后来成为最早在日本提起的诉讼之一;

  《羊城晚报》转载该文,一位叫袁竹林的慰安妇的养女注意到这篇文章,写信向童增求助,童增将她介绍给香港友人。著名作家李碧华在了解到袁竹林的悲惨经历后,将之写成小说《烟花三月》……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民间对日索赔的队伍,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意识到自己有“讨回公道”的权利。那么,处于漩涡中心的童增在做什么呢?

  他在忙着给全国各地寄来的一万多封信件进行登记、答复;忙着接待、照顾从全国各地赶到北京来找他“帮忙”的战争受害者,并一次次地帮他们向日本驻华使馆递交材料……

  作为一个普通的国家工作人员,做这些事情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财力几乎是童增所无法承受的。他坦率地告诉《环球》杂志记者:“老实说,我交‘万言书’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后来会卷入到这么多的事情当中去。不过,这些有意义的事情总是要人去做的,既然有意义,我就不能停下来。”

  童增同时也承认,1993、1994年的时候,他的心里一度有点绝望。因为政府有关部门并不支持他的做法,日本使馆对他的材料也没有任何答复,他也试着找了一个中国律师,结果对方开口就要10万!童增说,他看不到任何希望——直到1994年7月,一位叫小野寺利孝的日本律师突然拜访童增。

  小野寺利孝表示,他愿意自己垫资为中国受害者打这场官司,这令童增倍感意外,也深受感动。1994年8月5日,童增和对方签订了委托诉讼的确认书。1994年底,小野寺利孝、尾山宏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人战争受害者要求赔偿事件律师团”。至此,中国受害者通过法律手段向日本政府要求战争受害赔偿终于成为可能。

  1995~2004:屡败屡战

  1995年初,在童增等人的协助下,日本律师团开始了调查取证工作。

  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老人的儿子陆永鑫回忆说:“1995年,我陪母亲悄悄地来到北京,住在平安里附近的一个地下室里,后来打车到长城饭店,见到了日本律师小野寺利孝。”

  《血思——追访战灾幸存者》一书的作者陈宗舜先生也告诉记者:“1995年的时候,日本律师来到山西,我雇了辆大车把那几个老太太(当年的慰安妇)从山里拉了出来,在我一个朋友开的宾馆里接受了日本律师的调查取证。”

  就在这一年,康健、苏向祥等中国律师加入了民间对日索赔的队伍;同时,王选开始在浙江义务等地进行日军细菌战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在两年后联合各地受害者组成“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索赔诉讼原告团”……在他们和日本友人的共同努力下,1995年6月~8月,东京地方法院分别收到了“花岗劳工诉讼”“山西慰安妇诉讼”和“731、南京事件、无差别轰炸受害者诉讼”的起诉书。随后,“刘连仁劳工诉讼”“平顶山屠杀幸存者诉讼”等案也分别提起诉讼,到2004年底,中国大陆的战争受害者在日本起诉的索赔诉讼共有25件。

  为了这些诉讼,许多日本律师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童增先生曾多次向媒体提到:小野寺利孝为了帮中国受害者打官司,自己到银行贷款2000万日元。李秀英的代理律师刘惠明先生也告诉《环球》杂志记者:“帮中国人打官司的日本律师一般都是人权律师,他们收入并不是很高,打官司的巨额费用却基本由他们垫付,光是新劳工诉讼律师团的律师就为案子花了4000多万日元……而这些付出,恐怕是不会有任何物质回报的。”

  事实的确如此:10年来在日本提出的25起索赔诉讼中,绝大多数已被判败诉。多数案件法院认定了受害事实,但以“超过诉讼时限”或“国家无答责”等理由驳回诉讼;有的则根本连受害事实都一并否认。在已宣判的20起案件中,一审胜诉的是5件,二审胜诉的是2件,而有希望终审胜诉的只有李秀英名誉侵权案。但这起案件也没有取得完全意义上的胜利:二审时东京高等法院在认定侵权事实的情况下,居然驳回了李秀英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的基本要求!

  庭外和解是解决战争受害诉讼的另一途径,目前已有两起中国劳工诉讼是以庭外和解告终。2000年11月底“花岗劳工诉讼”的庭外和解曾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认为这是对日索赔诉讼的一大胜利。事情真是这样吗?

  多次协助王选参与对日索赔的北京市民林先生告诉《环球》杂志记者:“日本律师当时让劳工签字的和解书上并没有中文,事后劳工们才知道,自己拿到的根本不是‘赔偿金’,因为和解书上赫然写着:1.中国劳工在同意和解后有义务防止任何人对鹿岛公司再提出相关诉讼;2.鹿岛公司对花岗事件不负法律责任,捐出的5亿日元是用于对中国劳工的救济,‘不含补偿、赔偿的性质’,原告对此深表理解……有些劳工当时就拒绝了这笔所谓的‘和平友好基金’。”

  李秀英老人的受害经过曾被多名外国友好人士记录下来,可谓铁证如山;“花岗事件”曾在日本引起巨大轰动,“鹿岛组”的监工更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死刑;这两起案件诉讼结果都是如此,何况是那些本身就有着重重障碍的诉讼呢?刘惠明律师说:“10年来我们提出的诉讼虽然有一些法律障碍被不断突破,在日本社会也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目前看来,战争受害赔偿诉讼不可能真正胜诉。”

  有这种感觉的或许不止刘惠明一人。尽管许多日本律师和王选、康健、苏向祥等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说了“誓言坚持”,但论及前景时,他们也不约而同地用了“没有考虑结果”、“不管胜负如何”之类的字眼。

  2005~?:忘记历史的民族没有未来

  尽管10年来的诉讼之路走得如此艰难,参与者们还是普遍认为:这种做法是有意义的,起码做到了揭示历史真相、教育日本民众的作用——80%的案件法院认定了受害事实,等于是用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当年的历史。

  的确,当中日律师屡败屡战地把日本国告上法庭的时候,当李秀英等战争受害者不顾年老体弱一次次走上法庭,走进各种集会作演讲的时候,很多日本人都被震撼了。陆永鑫先生至今记得,1997年母亲李秀英从日本开庭回来后告诉他,庭审结束时,日本法官从座位上走下来,向她鞠躬说:“老奶奶,请您保重身体。”刘惠明律师也依然记得,2002年细菌战诉讼一审结束后,他身边的很多日本人都改变了对那场战争的看法……但另一个事实是,无论是诉讼或是演讲,他们的努力并没有改变日本整体社会保守化和右翼分子活动越来越猖獗的趋势。

  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走?

  1999年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通过一项特别法案,要求日本政府清算历史,向一切战争受害者作出赔偿。由于鹿岛、三菱、三井等在二战中奴役过中国劳工和英美战俘的企业都在加州设有分部,这就为中国劳工在美国进行索赔提供了可能。美国著名战争索赔律师贝瑞·费歇尔当时甚至乐观地告诉记者:“这项法案将彻底改变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受害者向日本索赔屡屡败诉的困境。”

  事情似乎并不是如此简单。2000年8月,9名中国劳工及遗属在加州对曾经迫害过他们的日本企业提起诉讼。由于对方的阻挠,此案2003年5月才开始第一次审前听证,至今没有进一步的结果。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康健、童增等人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设想:可以把民间对日索赔官司放到国内来打,因为日本相关企业在中国同样设有分公司!

  设想似乎很快就变成了现实。11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学者松村俊夫等侵害名誉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虽然被告均未到场,但有关专家认为,此案的审判将有利于把中日战争的遗留问题纳入我国的司法框架内加以解决,也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反击。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乐观,刘惠明对《环球》杂志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我国司法并非完全独立的系统,这样的司法审判对日本人来说有说服力吗?会不会反而成为日本右翼分子攻击的借口?我国法院也不可能到日本去搞执行,那么审判又有什么实际效果?我个人认为,与其把力气花在这上面,还不如多花点精力去保护战争受害者、保护和收集相关的历史资料。”

  针对这种说法,多次到各地收集受害者资料的陈宗舜先生认为:“我们搞索赔不是为了拿回多少赔偿金,也不光是为了教育日本民众,更是要教育中国人。就我所知,很多中国人已经忘记了那段历史。”

  记得在《南京大屠杀》的序言中,张纯如写道:“今天的德国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是因为犹太人没有让这个国家忘记60年前发生的事。”一位大学生也对《环球》记者表示:“我们总是问,日本人为什么不能向德国人学习?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想让日本人学习德国人,我们自己首先要学习犹太人,学习他们的团结,他们的狠,还有他们的爱憎分明。他们没有忘记死去的同胞,也没有忘记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包括那些德国人。我们呢?我们还记得谁?忘记历史的民族没有未来!”

  是的,我们要记住历史,但记住历史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日本。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采访对象都告诉记者:在10年的赔偿诉讼里,其实出力最多的还是日本人,包括日本律师和一些日本市民团体。他们和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是要追求正义与和平,是想让日本政府认真地清算历史,因为只有彻底地清算历史,历史才不会成为我们面向未来的障碍。这样,中日之间才能永不再战,中日关系才能真正友好下去。

  “辅佐人制度”——在日本民事诉讼法中,“辅佐人制度”是专门为那些高龄、残疾、行动不便、表达能力和智力有障碍、缺乏专业知识的诉讼当事人设立的,目的是更好地进行诉讼,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对日索赔案中的当事人大多年老体弱、语言不通,很多受害人认为,失去了熟悉的中国律师的辅助,他们要想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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