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士经过一家超市出口时,警报尖叫,保安认为其中一位白女士有问题,将其请到办公室配合调查。白女士被迫脱去外衣接受超市检查,最终清白。事后,两女士曾要求超市就此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据梁女士介绍,昨(4)日中午12时40分,她和妹妹白女士到莲桂西路逛新一佳超市。当两人逛完超市出来时,出口处警报器发出一阵尖叫。超市保安怀疑白女士身上藏有没付款的物品,随即要求白女士配合调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白女士当即将外套脱下,并将衣兜里所有东西全部掏了出来。再次经过出口检查处时,警报器仍然尖叫不止。超市保安遂怀疑白女士仍然有问题,同时他们发现白女士胸部偏高,怀疑里面藏有物品,要求其在女员工的陪同下到超市厕所配合检查。超市的要求当即遭到了姐妹俩的坚决反对,认为超市这样做有辱人格,双方就此发生争执。随即赶到的超市防损部助理吴剑在了解情况后,仍坚持请白女士在女员工的陪同下配合调查。
在超市办公室,白女士脱去外套,结果没被发现藏有物品。但超市女员工还是认为白女士高耸的胸部处有问题,请白女士配合检查。无奈,白女士只好掀起毛衣接受了女员工检查,结果证明她是清白的。从办公室出来后,感到委屈的白女士打电话通知了自己单位的领导,并报了警。
下午1时许,在派出所民警和双方单位领导的介入下,事情得到妥善解决,超市防损部经理李邦荣代表超市当面向两位女士道歉,白女士放弃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据李经理称,为了表示歉意,他还把自己一块崭新的手表送给了白女士以示歉意。白女士对商场最后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徐小中律师认为,超市要求白女士到办公室脱衣配合其调查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顾客强制搜身的违法行为。白女士虽是主动脱衣配合调查,但此举是不得已,超市行为带有半强制性,对白女士构成了侵权行为。超市如果怀疑顾客有盗窃行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其留下,然后通知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调查。
钟珍云华西都市报记者郑许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