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
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64年至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年级政治辅导员。1970年至1972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1972年至1978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年至1980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1980年至1981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1981年至1982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1982年至1991年3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1991年3月至9月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1991年12月卸任)。1991年9月至1995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2001年至200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2002年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003年9月当选为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