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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乡村困境 村镇财务难以为继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宣布免征农业税,有媒体兴奋地宣布,中国农民正在加速告别延续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
免征农业税,不仅立竿见影地减轻了农民负担,更是改变了数千年来“种田纳粮”的传统农村经济制度,对于传统农业社会生活形态的嬗变,无疑有着深远的影响。
然而另一方面,对于农业仍是主要产业的内地乡镇来说,农业税的取消,使当地基层政权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困难。3月9日,财政部长金人庆披露,县乡财政困难已经“影响了基层政权的稳定”。中央财政将拨款150亿,力争用三年时间缓解这一困难。
农业税取消之后的农民到底得到了多少实惠?而对乡镇财政的影响又有多大,这一问题的出路在哪里?
为此,本报特派记者分赴广东连山、河南周口、浙江宁波,进行了实地调查。
2005年2月17日对广东省的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值得永久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挂在他们身上2600多年的税赋终于被取消了。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这一天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宣布,广东决定从2005年起,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
然而,在农民们为这一消息叫好的同时,本已脆弱的乡村财政却更加难以为继。位于粤北山区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梅洞村也许是这样的一个样本。
杨昌庭终于轻松了
雾使远方的群山只剩下一个黛色的轮廓,两条狗在泥泞的路上跑来跑去,偶尔有鞭炮声传来。2005年2月21日下午,当梅洞村75岁的杨昌庭老人听到今年再也不用缴纳农业税的消息后,放下手中的活,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杨昌庭家里有12口人,虽然此前他家一直享受着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税减半的优惠,但是没有一年的赋税他不是咬着牙交的,多的时候一年要1000多块钱。
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农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是指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提留、乡镇统筹费、劳务以及其他费用。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不含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缴纳的利润)……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
在连山,农民年人均负担167元,其中农业税76元。这是在2003年全国税改之前的状况。2003年之后,农民只需缴纳农业税,减掉了其他,如果按当地政府公布的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62元来算,农民人均仅村提留、乡统筹大约要交128.1元,即使农业税还按76元算,杨昌庭12口人现在也要缴纳2449.2元,包括农业税912元。
事实是从2005年起,他完全不用再交这些钱了。
杨昌庭说他终于轻松了。
村财政每年少10万元
然而村委会的出纳杨月梅却轻松不起来。
73.1元钱,梅洞村的账务上只剩下这么一点钱。即使下个月4名村干部完全不要村上补贴的几百块钱,村上也付不起村水电站聘请的3名职工每人500元的月工资。杨月梅大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感。
梅洞村共有村干部4名,他们的工资构成是——县里300元加镇90元再加上村补贴的部分。村补贴部分来自水电站收益。杨月梅说她的村补贴是110元,这样每月正好500元工资。
村主任杨平嵘说村里补贴的这笔钱不一定每月都能按时发放,村委会的政策是先留够村委会的招待费,剩下还有就发给村干部,如果比较紧张就要等到年底一起补。
正常情况下,梅洞村村委会每年需要3万-5万元的费用来勉强维持各项开支。但是,在2005年减免征农业税之后,梅洞村村委会相比较2002年以前将每年少了至少10万元的村提留。这也就预示着在取消农民的农业税后,梅洞村村委会只有靠上级政府拨款和村集体经济的一部分来维持了。
“村委会没有办公经费是村委会的事,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村民贤家武说。
但并不仅仅是办公经费。取消了村提留,也就是取消了农民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企业的公积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和用于村干部报酬和管理开支的管理费。“这些工作不可能因为没有了村提留而不做。”村主任杨平嵘说。
那这个缺口怎么办?对村委会来说是个再现实不过的问题。现在,梅洞村村委会实际上是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村里水电站的年3万元的收入上。虽然水电站现实的情况也并不乐观:上世纪70年代,村贷款35000多元修水电站,至今只还了信用社的6000元,农行的钱一直都没有归还,现在加上利息已在10万以上,成了村里的一大债务。
韦留源现在头疼的是,如果水电站的经营无法改善,任其下去,村财务只有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