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黄珊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检宣)“我先是通宵达旦在游戏机上小打小闹地赌,输掉三四十万家当后,我就朝自己掌管的公款伸手了……”携上百万公款赴澳门豪赌的广州市某单位职员吴某案发后逃往“天涯海角”三亚,日前被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抓获。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公布了去年至今全市12宗涉赌职务犯罪案件。
嗜赌诱干部贪挪公款
广州市检察院统计显示,从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或挪用公款用于赌博的有12件12人,占同期同类型犯罪案件总数的10%,涉案金额高达2688余万元,占同期同类案件犯罪金额总数的15%。赌博已成为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中不容忽视的诱因!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等17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禁赌风暴。贪污、挪用公款成为广州检察机关新一阶段的打击重点。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上述12宗典型案例的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要建立查赌、肃赌的长效打击机制;要在制度上健全单位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实行审计、稽查、监察等监督工作。
涉赌职务犯罪三特点
-三四十岁中年人易嗜赌而贪
从涉赌职务犯罪嫌疑人年龄集中在30~40岁间,约占发案人数的67%。检院分析,这一年龄段的人正处于安家置业、赡养抚养等生活重担之下,不少嫌疑人正是意图通过走赌博“捷径”,解决生活诸多需求,铤而走险。30岁以下这一年龄的犯罪嫌疑人所占比例不大,但也不容忽视。
-直接经手财务男性发案率高
数据显示,在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男性占总人数的75%。同类型案中女性仅为3人。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来看,查处的12人中有9人直接经手收取款项或保管、管理款项,其中7人是专职财会人员。直接接触公款的职务便利,为他们提供犯罪的可乘之机,其收取或保管的公款成了他们源源不断的“赌资”。
-赌博花样频出 赌资巨大
检察机关发现,涉赌职务犯罪嫌疑人参赌方式愈发繁多:有人钟情于私彩,有人沉迷于网上赌博,有人则追求大把掷金的快感,专赴澳门豪赌。并且这些贪污和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参赌具有一个共同特征:花公家的钱不心疼,赌资投入巨大。
典型案例
1.广州某区民政局职员张某,23岁,刚工作1年,就涉嫌挪用公款30多万元用于赌博。
2.白云区萧岗村村民委员会出纳李某,26岁,涉嫌挪用公款400多万元赌博全输掉,同时因欠赌债无法偿还,主动“躲”到检察院。
3.广州某银行职员林某,挪用公款购买足彩曾中奖50万元后继续作案,挪款300多万元。
4.广州某国企财务结算中心职员吴某,挪用公款49次,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主要用于赌博。
5.广东省烟草公司女出纳胡海燕,39岁,挪用公款782万元用作赌资,全部输掉,犯案后家人连律师都不为她请。疼,赌资投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