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友“贪污”了自己的“翻译费”,在校大学生李某竟将女友残忍杀害并拿走财物。庭审时,李某当庭翻供,谎称女友是因为贩卖毒品得罪涉黑势力才被杀害的。2004年7月,李某被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某不服诉至省高院,近日省高院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最新动态
杀女友上诉被驳回
因女友“贪污”了自己为外国人翻译的所得费用,青岛某高校学生李某将女友杀害并拿走其财物。2004年7月,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不服,上诉至省高院。2005年 4月 1日,省高院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案情回放
女房客死于卧室
2003年8月,市民郑某通过一房屋中介将其位于福山支路的房子租给了女房客赵燕(化名)。2003年10月23日,房屋中介经理打电话给郑某,称赵燕的外国朋友找不到她,要求郑某打开门看看是否有意外。
2003年10月24日上午,郑某进门后发现赵燕已断气躺在卧室的地上,身上盖着被子,后经鉴定她4天前被害。
>>>警方侦查
杀人竟因“翻译费”
警方经侦查发现,赵燕被害后她的手机曾与某大学学生相某、张某、臧某等人通过电话,调查得知打电话者是某大学2002级工程系学生李某,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03年11月底,青岛警方在昆明将李某抓获。经审问,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2003年8月底,他在香港中路附近与两名外国人聊天时,一女子要求他介绍两个外国人给她认识,并让他充当翻译,分手时互留了电话号码该女子就是赵燕。后来,两人经常联系并确立了恋爱关系。李某经常为外国人当翻译挣钱。一次,李某发现外国人给他的“翻译费”被赵燕一人独吞了非常恼火。2003年10月20日,两人在赵燕的租住房内因此事争吵起来,李某持刀朝赵燕要害部位捅了数十刀后给其盖上被子,并拿走了她的财物。
>>>法院庭审
李某当庭翻供
法院庭审时,李某完全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自己是冤枉的,赵燕的死是涉黑势力报复。
李某称,他与赵燕在2002年认识并同居。赵燕贩卖海洛因很长时间了,他也与赵燕一起给他人送过。赵燕被害前曾告诉他,她可能会被涉黑势力报复,并将自己的照相机、手机等给了他。赵燕被害当晚,她让他一个人去送海洛因,并将项链送给他,称是护身符。等他回来时发现赵燕已经被害,他怕被怀疑才跑到昆明去。
>>>真相大白
李某被判死缓
但当公诉机关将李某同学的证词拿出来后,李某精心编造的故事被拆穿。原来赵燕被害后,李某给几个同学打电话,电话中请求他们如果日后被警察传问,不要说出是他打的。李某在昆明工作的姐姐证实,李某跑到昆明后,曾告诉他自己犯事了。而警方调查后发现,没有李某所供述的“毒品交易”事实。不能自圆其说的李某最终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04年7月,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另外,李某赔偿赵燕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1271元。本报记者 栾磊 本报通讯员 任道亮
■对话
“我曾经很有抱负”
记者4月2日在大山看守所采访了李某,李某对自己犯罪很后悔,称可惜了一个人才。
记者:怎么看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某:坦白地说,我觉得自己很可惜。我的英语很好,是那种实践性很好的“好”。我可以熟练地和外国人交流,不像有些学生那样只会考试。我还很喜欢研究法律,曾经想过转到法律系去学习。
记者:既然研究法律,为什么还犯法?
李某:就是一时冲动吧。当时我们很相爱,还经常到海边去散步。但我发现她独吞外国人给的钱以后很气愤。
记者:你后悔吗?
李某:非常后悔,我曾经是一个很有抱负的人,现在却坐在这里。
记者:为什么在庭上会翻供?
李某:……本报记者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