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芙蓉区人民法院首次曝光一批“老赖”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记者昨日了解到,芙蓉区为全力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专门发文采取5项措施,优化执行工作外部环境。这5项措施是:
一、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觉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作为当前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公民认识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是犯罪行为。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被执行人的,要建立单位领导责任制,保证法院判决、裁定及时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被执行人的,要自觉遵守法律,带头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要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法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全面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四、因强制执行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确需暂缓执行的,统一由区政法委协调。
五、对利用职权干扰和阻碍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纪委和监察部制定的《关于严肃查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违法违纪问题的通知》及省、市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