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南京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行政执法人员王磊同志在稽查过程中遭暴力抗法,被一辆盐城 籍车号为苏J08068的违章车的两名驾驶员强烈击打后致使脑部受伤。据悉,这是今年一季度南京市交通 系统第12起暴力抗法事件,这些事件共造成10名执法人员受伤,2人受到劫持。加上昨天刚刚发生的“红旗”撞人事件,共有13起暴力抗拒交通执法现象发生 。
暴力抗法快速增长
据南京市交通局统计,市交通系统2002年共发生各类 暴力抗法事件22起,2003年29起,2004年增加到48起 。从统计数据分析看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暴力抗法事件近3年来呈快速增长趋势,2003年比2002年增长3 1.8%,2004年比2003年增长65.5%;
二是肇事行为性质恶劣,大多采取车辆高速闯关、驾车冲撞、劫持、 殴打等直接危害执法人员生命安全的手段;
三是执法人员受伤害程度严重,从2002年至今的111起事件中 ,共有137人次受到人身伤害,受到轻微伤害以下46 人次,占1/3,受到轻伤以上的占2/3,其中重伤以上14人;
四是对肇事者打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事件按刑事处理的为14件,仅占全部事件的12.6%。 暴力抗法为何频发负责交通法规的有关专家认为,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内容比较含糊,存在的盲点较多。例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3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其中并未明确设定各种情节的梯度和裁罚的尺度,给人为主观性操作提供了很大空间。而由于交通行政执法中处罚力度空前加大, 一些违章车主惧怕经济处罚,拒不服从检查,即使被 强行拦截也是暴力抗拒。
另外,运政管理相关的法规、条例、规章对违章经营 者不合作没有明确其应负有的责任。对拒检逃逸的车 辆,法律法规未赋予运政执法人员追踪堵截权,即使拦截下来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产生不了威慑力,当事人无所畏惧;而执法者因其无追踪权心有余悸, 更为追踪后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难脱法律责任顾虑重重。比如2004年9月下旬,南京曾发生一起“黑车”不 服从管理逃逸并强行冲卡、在南京二桥收费站将一名路政执法人员当场撞死的恶性事件。加之现在政府部门对软环境建设非常重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一些无理谩骂甚至殴打只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一定程度上也增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
执法权限有待加强
今年初,南京交通局对中央门地区及桥北客运站等重点、热点地区交通运输秩序加以整治。但是少数车主无视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认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就公然违法、违章经营,扰乱交 通运输秩序,损害窗口地区形象。对此,交通部门决 定将进一步强化运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做到严格执法,以人为本。同时,还将加大取证力度,对一些违章车辆,尽量避免和司乘人 员发生冲突;对违章拒检逃逸车辆,记录其车号,实行重点监控,将违章事实拍摄下来做好取证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并加大对车辆的源头管理。交通部门还设想成立交通治安办公室。目前,运政执法难,暴力抗法行为频现,问题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权 受限制,缺乏震慑力;同样在路上执法,运政执法人员却不具备公安交警具有的某些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除公安机关外,其他部门不准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拦截、 检查车辆……”因此,成立路上警察机构已成当务之急。快报记者 肖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