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联合国最高权力机构联合国大会的授权机构,安理会改革被作为联合国改革的重心之一当然无可厚非。但对安理会的改革重点是否应放在扩大常任理事国上,确实值得商榷
●联合国要想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应该从无钱、无权、无军队的“三无”困境中走出来
●只有“联合主权”,才有可能有效地遏制和对付某些国家推行的单边主义
最近,联合国改革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阵阵波澜。中国驻联合国大使王光亚明确表示,联合国改革,特别是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提案,不能在各国尚未达成共识之前强行表决,以免影响成员国的团结。王大使特别指出,各国就联合国改革问题进行磋商时,不能局限于现有的A、B两个方案,还应考虑任何其他可行的方案。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对推动联合国顺利改革,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联合国改革的重点不应放在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上
1993年,第48届联大决定成立安理会改革专门工作组。1997年,安南开始着手对联合国进行改革,第51届联大主席拉扎利以安理会改革工作组主席身份提出了安理会改革一揽子方案。2003年11月,安南任命联合国改革问题高级别名人小组,专门进行研究。2004年12月,该小组提出了有关安理会扩大的两个方案。A方案是增加6个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以及3个经选举产生的非常任理事国。B方案是增加8个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的半常任理事国和1个非常任理事国。
作为联合国最高权力机构联合国大会的授权机构,安理会改革被作为联合国改革的重心之一当然无可厚非。但对安理会的改革重点是否应放在扩大常任理事国上,确实值得商榷。
按照联合国宪章,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是写进联合国宪章的,增加成员则需要对联合国宪章进行修改。而非常任理事国是经过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的,它的数量的多少直接体现着联合国体制内的民主状况。如果不经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的常任理事国数量越来越多、比重越来越大,那么联合国内部的民主将受到质疑。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两个改革方案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应该允许各成员国提出其他可行的方案。
联合国改革应该触及“三无”问题
在联合国10余年的改革中,国际社会发生了两件对联合国产生重要影响的大事:第一件是1994年发生在非洲卢旺达的种族大屠杀。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有100多万人遇难,整个世界为之震惊。当时,联合国在卢旺达本来驻有一支规模不大的维和部队。但由于当地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种族矛盾激化并出现失控之势,联合国安理会又迟迟不能就增派维和部队做出决议,这支部队也只得撤离。当时,联合国之所以迟迟做不出决定,是因为实在无兵可派,因为真正的“兵权”都在各成员国手中,不在联合国手里。否则,联合国和当时的加利秘书长绝不会坐视不管。
第二件是2003年美国踢开联合国而擅自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在这场战争中,虽然美国也纠集了一些国家参与“联军”,但却受到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反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本人更是明确地表示:美国发动的这场伊拉克战争是“非法的”。但是,在国际社会民主化和法治化大势所趋的时代,国际社会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场“非法战争”发生,不能有效地加以制止。
这两件事表明,联合国要想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应该从无钱、无权、无军队的“三无”困境中走出来。但是,作为国际维和、反恐和全球治理的协调中心,面对全球化时代的各种挑战,联合国又不能变成美国等极少数富国的“俱乐部”。从现有的联合国改革方案来看,这些问题不仅不能解决,反而有可能加重联合国的财政困难和危机,其结果很可能是“以金权主义主导国际决策过程”,将联合国拖进死胡同中去。
欧盟的经验值得联合国借鉴
或许2004年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新突破对联合国的改革能有所启发。目前,经过多轮改革的欧盟已经正式启动制宪程序,如果一切顺利的话,2006年11月1日,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由“国际组织紧密化”转变而成的国家联盟制订的宪法将如期生效。从这一点上来看,联合国这样的“松散型”国际组织,也可以像欧盟那样通过集中成员国所让与或让渡的部分主权,实现某种程度的“紧密化”。
实际上,只有“联合主权”,才有可能有效地遏制和对付某些国家推行的单边主义,并且只有依靠“联合主权”才有可能对联合国的体制机构、财政问题进行实质性改革。
如果联合国这一目标可以实现,那么,联合国的“联合主权”与各成员国的国家主权将作为两个层次同时并存,其上层是作为协调中心的联合国,下层则是以成员国国内治理及各国相互间双边和多边外交为基础的各种协调机制。这样一来,全球将形成一个“二重化”的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
相反,如果联合国改革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问题上久拖不决,那么联合国存在的问题也就没法得到解决。余元洲(本文作者系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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