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4月21日,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管移交工作会议召开,这标志我市政府各部门直管的68家企业国有资产正式移交银川市国资委监管,银川市国资委对这68家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采用垂直监管、委托监管、一般监管三种形式。市领导刘学军、王久彬出席会议。
为了加强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银川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市国资委不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并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行使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制定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指导,不再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市国资委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规范其监督管理行为,做到资产监管不缺位,监管工作到位而不越位,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处理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真正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同时,还在建立国有资产基础档案,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加强对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体系和报表报送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加强对监事会的管理,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运作。
市长刘学军强调,将68家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移交是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的一次重要改革,一定要按步骤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移交工作。做到盘活全市国有资产存量,增加国有资产总量,提升国有资产质量,做大做强国有经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让其成为银川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刘学军要求,市国资委要全力以赴完成移交过程,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一周内完成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