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卫生部决定,从4月22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对95%以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时对重点城市美容美发店、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批发市场的监督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卫生部要求,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等,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化妆品原料的情况,如是否使用了规定的禁用物质;是否未按照规定和限制使用要求使用限用物质、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着色剂等。
同时卫生部还要求,每省至少要确定3个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直辖市要确定3个区县,对重点化妆品经营单位如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检查以上场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及卫生许可证明编号标识情况;美容美发店是否存在无证自制化妆品的行为等。
卫生部指出,对于监督发现的违法产品和行为,各地要及时查处,并主动向社会通报。对于跨省的违法案件,要及时通报信息,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协查。此外,还要建立举报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