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小明)本想购买一些饮料招待朋友,却没料到因贪图方便而上了某些不法商人的当,失了钱财又丢了脸面。4月21日,吉首市乾州新区刘女士的亲身经历告诉广大消费者:购买东西时谨防上当受骗!原来,这天,刘女士家里来了几位女性朋友。她遂到街上去购买饮料招待朋友。她来到一家小商店里,经店家“热情”推荐,终于选中了一件厦门菲特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菲特罗芒果汁”。刘女士提着这件饮料高高兴兴地回了家。等她到家里准备打开给朋友们喝时,刘女士发现内包装有点异样,遂把饮料全部拿了出来,发现这件饮料一共有两层,上面一层放着5瓶,下面一层也放着5瓶。刘女士拿着10瓶饮料仔细端详,发现上面5瓶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9月,而下面5瓶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1月,且其保质期表明,下面5瓶饮料快到期了。而这一切,从其外包装是看不出来的。一件饮料有两种不同的生产日期,很明显,这不是商家搞了鬼,就是生产厂家有问题,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令刘女士大为不快,她立即跑到那家小商店去讨说法,但那店主对此一概不承认,刘女士只好自认倒霉,花钱买个教训。她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购物时千万别听信商家的胡乱吹捧、不带好意的“热情”推介,一定要有自己的主张,进行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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