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8日电(汤计、白冰)包头市火车站售票员齐静与情夫合谋抢劫火车站票款案,日前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年48岁的齐静,因积极参与情夫陈永等人抢劫包头火车站票款活动,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刑期14年。
这起抢劫火车站票款案件的主犯、现年33岁的陈永因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2004年7月29日1时45分,包头市火车站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手持双筒猎枪,抢走3万多元票款后逃之夭夭。案件破了,令人吃惊的是,诱发案件的原因却是一场畸形恋和赌博。
这起持枪抢劫案主犯陈永,原籍黑龙江省肇东市四台镇人。1992年开始在包头市火车站倒卖火车票。期间,认识了比他大15岁的火车站原票房主任齐静,表面上以姐弟相称,背后经常鬼混在一起。在齐静的帮助下,陈永倒票赚了一些钱,可是他没有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而是迷上了赌博。
陈永在赌博中不仅输光了自己多年的积蓄,还欠下了几万元赌债。被债主逼得无处安身,他向齐静借钱,说是要开公司。齐静很痛快地借给他5万多元。前年,齐静因倒票等问题被车站免去了票房主任职务,成了1名普通售票员。
2003年底,债务缠身的陈永向齐静提出配一把车站售票室的钥匙。齐静不仅答应了,而且还告诉陈永:“票房有一个没密码的保险柜,每天都有几十万元票款存入。”陈永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于2004年7月29日手持双筒猎枪,用齐静给其配制的钥匙实施了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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