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中国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今天上午在公开场合表示,国外个别媒体有关中国某些地区活熊取胆的报道有夸大和不实的现象,有失客观、全面和公正。
曹清尧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曹清尧说:“前些时候,我也注意到国外个别的媒体有这些报道,但我也同时注意到这些报道有夸大和不实的现象,有失客观、全面和公正。总的来讲,中国在养熊取胆方面已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只是个别人的行为。”
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并且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先后颁布实施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入了《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从法律上保障了野生动物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将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化战略的重要内容,列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之一。
曹清尧表示,近年来,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有2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在稳步增加。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生物资源,同时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的目的应该是保持其可持续发展。中国对野生动物资源利用非常慎重,基本方针是严格保护野生资源,积极培育利用人工繁殖资源,目前已经基本上实现了通过人工培育解决利用的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熊的资源的保护工作,将黑熊、棕熊列为中国的二级保护动物,将马来熊列为一级保护动物,将熊的活动区作为一级保护区,开展回归大自然的实验。
曹清尧说,有关熊胆的替代品也正在研究推广之中,1992年《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将中国熊列为附录一的内容,中国政府严格履行了公约的义务,禁止出口熊胆及其制品。1993年起停止兴建养熊取胆场,并停止野外捕捉熊用于取胆,有效地促进了野生资源的恢复。据去年完成的野生动物调查的结果,中国熊的资源正在逐年增加。
当然,有一个对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的问题,利用熊胆制药在中国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无数成功的实例使熊胆药效的功能得到确认,在救死扶伤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了更好地保护好野生资源,利用好熊胆的医药功能,中国1984年开始批准建立一些熊的养殖场,经过对比,每一只驯养的熊可以取胆约5年,相当于野外捕杀220只熊获得的熊胆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药用的需求,也保障了治病救人的需要。
第二个方面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关闭、取缔了一批技术落后、条件恶劣的养熊取胆场,收容、治疗受到伤害的熊,依法严处违法的责任人。2004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决定全面禁止野外猎捕熊资源和以极端残酷的方式养熊取胆的行为,防止非法养殖或者条件恶劣的养熊单位非法销售其产品。目前仍有极少数非法养熊取胆场,中国政府正在调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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