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当南京刑警出现在已逃亡10天的犯罪嫌疑人陈绍华面前时,陈绍华知道他的逃亡之路已经终结。随着陈绍华的落网,发生在南京市石鼓路附近的“6·3”故意伤害致死案随之成功告破。
20岁的张明怎么也没想到,一次醉酒后所做出的疯狂行为竟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6月3日凌晨,张明与朱某、潘某等11人在“男孩女孩”迪厅喝酒狂欢。他们一共喝了50余瓶啤酒,在酒精的刺激下,一个个的行为都已失控。喝完酒,他们一出门就像发了疯似的将停放在莫愁路101号路边的一辆牌号为苏AH03XX深蓝色桑塔纳轿车和一辆牌号为苏ADH0XX的黑色尼桑轿车的玻璃、车门砸坏。过路群众见此情形匆匆离开,惟恐引火烧身。他们发完了酒疯,径自扬长而去。张明和朱某、潘某3人合乘一辆助力车离开现场。
就在他们离开后不久,桑塔纳轿车车主金玉平闻讯来到车前,见车子被砸,火冒三丈,在得知砸车人尚未走远后,他立即叫来“哥们”陈绍华,一起上车追赶张明等人。行至石鼓路123号附近时,只见张明三人正驾驶一辆助力车歪歪扭扭地前行,金玉平加大油门超过他们,挡住其去路。随即,金玉平手持扳手,陈绍华抽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跳下车,向张明三人冲去。5人打斗在一起,混乱中,只听见惨叫一声,张明手捂胸部,痛苦地倒在地上,鲜血不停地从伤口流出。在场众人顿时愣在那里,金玉平见事情闹大了,急忙拉住陈绍华的手说:“快走!”二人匆匆上车,仓皇逃离现场。
白下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受害人张明送上救护车。后张明在送往医院途中因主动脉大出血而死亡。
白下分局从刑警大队和止马营派出所抽调警力会同市局刑警支队成立“6·3”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综合对金玉平汽车勘查结果及调查走访获取的信息,认为金玉平有一定嫌疑。6月4日16时许,经过37个小时的攻心斗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金玉平的顽抗心理被彻底摧毁,终于交代了因汽车被砸坏,报复伤人致死的犯罪事实。
根据金玉平的交待,专案组通过侦查,获悉犯罪嫌疑人陈绍华已潜逃至湖北省宜昌市的线索。专案组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查明陈绍华暂住在重庆市万洲区友谊路附近后,立即在友谊路附近小区进行布控,经过连续12小时的守候,在友谊路216号2单元304室陈绍华的暂住地将其抓获。专案民警顾不上休息,日夜兼程,将陈绍华押回南京。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绍华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当事人名为化名)
本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白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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