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根据司法实践的发展进行完善,逐步建立对案件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
曹建明说,各级人民法院要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审判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规范法官行为,监督法官依法审判。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借鉴有关地方高院经验,研究制定法官行为规范,明确法官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行为规范和责任,真正做到案子进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
他指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为当事人信访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涉诉信访的“窗口”建设,建立远程立案、申诉信息系统,方便当事人告诉、上诉和申诉。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定》。
谈到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时,曹建明说,规范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要努力解决审判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办案不规范、审判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监督指导不力、法律适用水平不高的问题,审限管理不严、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裁判文书不规范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问题,法官的言行和形象问题,忽视调解、一判了之的问题,法律适用规则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曹建明说,规范执行工作,要努力解决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严重消极执行的问题,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明显超标的查封的问题,查封案外人财产、对案外人异议长期不予审查和答复的问题,违法拍卖问题,委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款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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