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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团圆竟要结婚证户口簿换
新快报记者 文安 实习生 田红娟
“现在家公要我拿结婚证和户口簿换孩子。”前天下午,曾在广州工作现远在江西永丰县的女子江蓠(化名)和记者取得联系,讲述了她在永丰一波三折的“寻女”过程:在永丰6天,她“抢”过女儿,也求过家婆,结果均告失败。而江蓠家公肖先生(化姓)告诉记者,儿子肖伟(化名)早在7月初就传真了“委托书”给他,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于他。
深夜抢女儿功亏一篑
江蓠称,7月29日到达江西永丰后,当地电视台为此事专门派出采访组陪同她去妇联,由妇联出面约好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家婆来妇联时带了4个人,没有抱来我的女儿。她们几次冲上来打我,最后被赶来的警察制止。”当晚11时许,她按捺不住对女儿的思念,孤身一人跑去看孩子,家里只有家婆一人,“我没考虑太多,抱着孩子就跑”。闻讯赶来的家公等人很快追到了她。“当时一片混乱,家公来抢我怀里的孩子,我咬了他的手。”江蓠回忆说,家公迎面给她头部一拳,她的眼镜都被打碎了,“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孩子已经不在我怀里了。”
“如果我走另外一条路,孩子肯定已经跟我回到广州了!明明有几条路可以去车站,我怎么就要走那条路呢?”江蓠叹着气反复地说。
要用结婚证和户口簿换女儿
江蓠称,7月30日早晨,警方约来江蓠的家公家婆,希望帮助他们调解纠纷。“家公提出让我回广州拿结婚证和户口簿,拿回来后交换女儿。”江蓠接受了家公给她的300元钱“路费”,在警方的“见证”下和家公签了一份“用结婚证和户口簿交换女儿”的书面协议。
“可是广州的同事在我家根本没有找到结婚证和户口簿,我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和我签这样的协议,也许家婆离开广州时就已经带走了这些东西。”江蓠对记者说,如果不能抱着女儿一同回广州,她也没有离开永丰的打算。
江蓠家公:儿子委托我们带孩子
记者前天下午拨通了江蓠家公肖先生的电话,他告诉记者,早在7月9日,儿子肖伟(化名)就从宁波传真了一份“委托书”到永丰,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家人。肖先生称,“只要她(江蓠)拿来我们的户口簿和肖伟的结婚证,我可以把孩子还给她。”
他还表示,儿子是否离婚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现在和好的希望已经非常小了,由他们自己决定吧。”
律师:“委托书”“协议书”无法律效力
记者为此事中出现的“委托书”和“协议书”是否合法采访了广州市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云松,王律师表示,对孩子的监护权是不能以任何附加条件为交换来转移的,“结婚证和户口簿根本不能和监护权互为条件,当事人要行使她的监护权,不需要完成对方提出的附加条件,即使有签署的协议,这份协议也是无效的”。至于肖先生提到的“委托书”,王律师同样认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要变更监护权,必须由父母双方取得一致意见。若是单方行使变更,就是剥夺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王律师特别指出,尤其是传真件,根本不可以作为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新闻回顾
26岁的江蓠2002年来广东打工,和后来的丈夫肖伟认识,2004年春节,两人结婚。江蓠称,丈夫肖伟在女儿出世不久后离她而去,家婆又在她举步维艰之时抱走了不满一岁的孩子。今年7月11日,从东莞失望而归的江蓠直接来到本报,希望媒体关注她的遭遇,帮助她找回女儿。本报7月21日对她的事迹进行了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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