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8月23日电(彭敏、王素芝、朱宏凌)继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后,经过近3个月的研究,海南省制定出了一系列针对本岛房地产市场的指导性意见。海南省建设厅、发展与改革厅、财政厅、国土环境资源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税务局、海南银监局7个部门,8月22日发出了《关于贯彻建设部等七部门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严控高档住房用地供应
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是本次《通知》强调的内容之一。各级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停止别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税收方面,要落实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正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而在金融方面,要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调整和改善房地产贷款结构。
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
《通知》要求,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做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工作,并于2005年11月30日前,将调查情况报送海南省建设厅。各市县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水平,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要根据廉租住房需求,以提供现房租赁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的措施,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要严格廉租住房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维护社会保障的公正性。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房屋拆迁户的住房问题,《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房产、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把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据了解,海南省建设厅已草拟了关于该省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批准。
严查违规销售行为
今后,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进一步整顿清理注册资金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开发面积不足等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行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未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同时,房地产销售行为也将被进一步规范。《通知》提到,要严厉查处各类房地产虚假广告,对广告承诺不兑现,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开发商依法予以处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要求的时间开、竣工,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规范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取内部认购、预订等方式变相违规销售,乱收定金的行为;在海口市和三亚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均实行网上销售备案制度。
另外,还将规范商品房测量行为。查处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未进行房屋面积测量和商品房测量等不规范行为。
中低价位住房规划项目优先审查
《通知》中提到,各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优先审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项目,并在选址上予以保证。
同时,为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在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政府廉租房建设项目供应土地前,应由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海南省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规划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监管,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对已经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办理后1年内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以及对已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办理后6个月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项目,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规划部门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责成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对未能开工的原因进行说明。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开工建设的要督促其尽快开工,并重新办理规划许可;对违反规划许可的要坚决予以撤销。严禁借规划再次审查之际,擅自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各项控制指标。
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通知》要求,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与价格变化情况,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及时引导群众的心理预期与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要分区域、分价格段收集住房价格信息,尤其是全面收集、准确提供广大群众关心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相关信息,切实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各级、各市县房产、规划、土地、税务、价格、金融主管部门应打破部门界线,消除数字鸿沟,对已建立的各级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城市规划CIS系统、个人金融信贷系统、税源数据库进行联通和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