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深圳最西端蛇口的民主试验停止后的第6个年头,深圳最东端的大鹏也进行了一场“票选镇长”试验。
1998年,广东省向全国人大提出在广东进行“三轮两票制”乡镇选举方式改革,获全国人大同意。之后,大鹏镇因“领导班子团结、村民纯朴、人口较少”的优势,战胜了西乡、布吉等镇而成为试点。
所谓三轮就是:提名候选人、联席会议确定候选人和投票选举三轮。其中有两次投票过程,即群众推荐票和人大选举票,又被称为“民间票”和“精英票”。其程序是先由当地选民直接推荐产生初步镇长候选人,然后由党委予以审查认定,再推荐给镇人大主席团作为镇长候选人进行大会选举。“两票”选举把群众推荐干部由间接变为直接,将多年来一直由党委圈定候选人的权利交给了群众。这次选举备受关注,被称为国内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
1999年1月21日,大鹏镇群众推选镇长初步候选人工作拉开帷幕,为期7天。全镇年满18岁的5048名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了推选,参与率达97%。推选方式是首先由群众自由推荐镇长初步候选人,当时共有76人获得提名,获100票以上的有6人,其中5人符合条件,这5人进行了一番竞选演说,经过民意测评投票,最终48岁的李伟文被确定为正式提名候选人。
1999年4月29日上午,大鹏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了第三次大会,45名人大代表全部出席。惟一镇长候选人李伟文全票当选。
时任大鹏镇党委书记的纪志龙表示,“两票制”的选举是扩大基层民主的一项大胆尝试,他指出,如果说“村官”直选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生长点,那么,“两票制”推荐选举镇长则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点。也有人认为这是广东省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步骤。
但这样的尝试并没有进一步延伸,而是戛然而止。深圳大学中国政治研究所的邹树彬说,虽然这一次是个落实型的创新,即由上面部署下面开始的一场民主试验,但他今天还能回忆起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振奋情绪。起码这是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冲击,可惜这种试验最后未能坚持。从全国的先例来看,民主体制改革自上而下的要比自下而上的成功率高,且可持续性好。目前国内这两种动力仍处在成长之中,但他认为深圳有基础、有空间也有理由比其他城市先走一步。
本报记者 秦鸿雁 实习生 李琴
姗姗来迟的二次城市化
1.8万字的调研报告
大胆提出实施土地国有化
“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的国有化,不仅可行,而且是迫在眉睫,越早实施越有利,必须争取主动。”1999年11月的一天,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位于建艺大厦的一间会议室内,几十名规划国土官员仔细聆听杜海平的发言。杜海平用了近一个小时才读完这份长达1.8万字的《正视现实、勇于突破、深化改革、再创辉煌——宝安区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大胆地提出,深圳应尽快以征地为核心,将集体土地抓到政府手中,并启动特区外的城市化进程。
事隔多年之后,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局长,现已退休的杜海平仍记得当时的激情:“那份报告很系统,提出的改革设想也很大胆,也有一些措施没敢写进去,例如发行土地债券、对农村集体土地实施确权(等同于私有化)等,但口头也讲了。”
这份报告是为了当天那次“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土地管理工作务虚会”专门准备的,前后调研的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宝安分局专门为此抽调了十余名工作人员,杜海平则是报告的牵头执笔人。“当时深圳规划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在市局层面要找出路,所以让宝安做先锋。”杜海平说。
现仍在政府任职的一位官员当年也是报告的执笔人之一,但在谈起这段往事时,他说:“我猜测,市局让我们进行这次调研,可能与即将在2000年展开的市领导换届有关,是想为新一届市领导班子提供决策参考。另外,当时国家也有一个大背景,便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讨论。当时国土资源部正在酝酿集体土地如何管理的相关方案,前前后后来过几次深圳。”
1999年违法抢建风潮
特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
1999年时的深圳,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蚕食土地的状况虽没有达到今日深圳之“难以为继”的地步,但也是前所未有的猖獗与疯狂。
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现象一直与经济特区相生相伴。国门打开之后,城市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的大量拥入迅速抬升了土地的价值,国有土地有偿出让使得土地成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以地生财的传统观念驱使集体土地脱离政府掌控,或进入“黑市”非法转让,或直接兴建违法私房和厂房出租。按照这份调研报告的说法,到1999年时,宝安区的土地管理局面已经“失控”。
1991-1997年,宝安全区累计出让土地1994.7万平方米,而同期的违法用地却达到了7105万平米,是政府出让土地的3.5倍。1998年,全区新增违法建筑2000余栋,但到了1999年,新抢建违法建筑猛增到了9867栋,其中既有私房,也有厂房。
1999年的抢建风潮不止宝安一区,而是全市性的。当年3月5日颁布实施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明确规定在这一日期之后所建的违法建筑将一律受到查处,在抢搭“末班车”的心理驱使下,发生了一次特区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违法抢建风潮。据市政府2004年一份《关于我市违法建筑问题的调研报告》显示,到2000年底,全市各种违法建筑达1.21亿多平方米,已占建筑物总面积3.38亿平方米的三分之一多。
采访中,杜海平向记者讲起了当年的一个笑话。1999年,宝安区某镇政府换届,镇政府提出人均工业厂房“一百平米脱贫、二百平米致富、三百平米奔小康”的任期目标。可谓雄心壮志,既看得见,又摸得着。但是决策者恰恰忽略了土地、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承载能力。该镇只有52平方公里的可建设用地,且已开发了90%以上,当时的全镇人均工业厂房129.1平方米,尚未达到致富水平,要突破人均300平方米,地从何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
当年深圳土地问题的根源所在
“在城市化地区,说不清道不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是个大麻烦。”杜海平等人着手调研后,立即把目光盯在了深圳土地问题这一根源所在。
1999年9、10月间,杜海平带领几名宝安分局工作人员,经过多个昼夜的辛苦写作,完成了这份调研报告的初稿。报告中首先对当时宝安区土地工作面临的问题、根源进行了全面分析,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6项措施、共计29条具体办法。首先是以征用、保留征用、收归国有、集中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办法将集体土地分类处置,大部分转为国有;其次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此同时,城市化的相关配套措施也应同步跟上。
4年之后,深圳宝安、龙岗两区加快城市化工作全面铺开,改革方案的基本精髓与这份报告几乎一致。根据这份报告的测算,宝安区当时可征为国有的集体土地规模为100平方公里,需要50亿元用于安置补偿。“当时这是个天文数字,宝安区一年的国土基金收入不过十几亿。”杜海平说。但到了今年深圳正式展开特区外的城市化转地时,包括龙岗区在内,数字已经是——补偿范围235平方公里,约需安置补偿费163亿元。
一位规划人士认为,如果在1999年过后立即展开征地工作,不但在资金投入方面要比现在的数字小,征回来的土地至少可比现在多出150平方公里。
重新审视这份报告,杜海平认为仍有探讨的余地:“历史地看,全部将集体土地统征为国有,是否非常合理也是个未知数。”
1992年宝安撤县改区
探索解决土地问题可追溯至此
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原总规划师郁万钧的记忆里,虽然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土地问题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始自1999年,但对解决土地问题的探索则要上溯到1992年完成特区内城市化之后,甚至更早。
“1992年,宝安撤县分为宝安、龙岗两区。改区干什么?就是要按照城市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发展。”当时,郁万钧任深圳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恰好负责土地工作。“我们想借着特区内土地国有化刚刚完成的大好势头,顺势推动宝安、龙岗的土地国有化。”
想法虽好,但到了宝安、龙岗两区推动此事时却碰了钉子。“基层干部来自农村,他们对土地的感情和我们移民不一样。他们认为,土地就是自己的。所以,每次我们欲推动此事,均被以‘阻碍当地经济发展’为由挡了回来。”郁万钧说,当时由于没有来自市委、市政府的“尚方宝剑”,单凭规划国土部门的推动,力量十分薄弱。
虽然杜海平等人的此次调研在早年的基础上更为系统和周全,但在那次会议上提交了这份报告后,从此便再没了下文。
这份报告最终到底有没有提交市政府?相关措施有无向市领导进行过口头汇报?日前,记者试图联系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局长的刘佳胜,被告知刘已经出国,无法联系。
报告的结局留给人们的只有猜测。“或许与第二年初发生的‘5·18’专案有关吧。案件发生后,规划国土系统人人自危,自然也就无心做事。”有人如此猜测。2000年,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原深圳副市长王矩严重违纪违法案展开了查处。王矩曾在深主管规划国土工作,此案拔起萝卜带出泥,案发后陆续又有多名规划国土官员遭到了查处。
“历史的轨迹有时不是哪个人能够左右的,很多偶然的因素都可能使一件事情成功或者泡汤。”时过境迁之后,杜海平告诉记者,对待历史必须抱着一颗平常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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