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现象不应该打击 要正确引导
网友:那么是不是没有必要打击它,而是规范它?
李银河:对,打击就是推给黑社会,造成很多问题。就像有人说警察哪天来我们都知道,这不是自己骗自己吗?还不如让她们定期却检查,因为她们有合法的身份,被强奸、骚扰、绑架都可以随时得到警方的保护,现在没有合法的地位,所以只能忍受,就像这两位少女的情况。
主持人:那对于这两个少女来讲虽然有很多人说小姐也是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特别是她们遭遇到绑架或者强奸的事情,小姐报案不会受到保护,而是会收到奚落。对这样的问题您怎样看?
李银河:国外有这样的运动,因为她们是性工作者,会给他们提供并不危险的工作环境,如果在中国法律环节不理顺的话,她们确实没法得到她们本来应该作为一个公民应当受到警察的保护,所以法律必须走这一步,一定要非罪化,也有人主张合法化,合法化也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可能非罪化是最适合的,警察不必去管,她们所有的交易可以完全正常进行,这个中间如果她们受到人身的侵犯,被抢、被打、被虐待了,她们就可以像普通公民一样受到警方的保护,避免这样的悲剧。
主持人:昨天《妇女保障法》修正案被通过,性骚扰有被列入法案当中,性骚扰以前不被重视,现在成为热门话题,您对有一些人对性骚扰的误区?
李银河:很多人不了解性骚扰,这是一个西方引进来的罪名,是西方女性主义,性骚扰指的是存在上下级的权力关系的情况下,上级利用下级,怕被开除,不能提升,学生怕老师不给好分种种权力的差别而忍受性骚扰。专门是指在职场上的有上下级关系的情况才叫性骚扰。我不主张把在公共汽车上的骚扰,摸人家一下也叫性骚扰。在中国要说关于流氓电话,公共汽车被人摸,《刑法》上早就有,叫“猥亵妇女罪”,所以新的罪名是有上下级关系,有权一方利用无权这方弱势地位而进行的性骚扰。
主持人: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包括取证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涉及,您认为取证的等等问题如何解决?
李银河:性骚扰,法律要讲实施的话,最困难的是取证,因为性骚扰往往是两个人,当事人在比较私密的场所。北京有一个性骚扰案,她败诉了,因为证据不足。妇女要想在这方面保护自己,把性骚扰的人告下来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主持人:这种证据最难保留?
李银河:可以偷偷录音,不知道是不是录音法律上不承认还是怎样,或者可以想办法找到目击证人,当他再次性骚扰的时候,可以让你的朋友或者同事突然闯进来,让他看到。必须下功夫搜集证据,保留证据。
主持人:说现在的骚扰都是男的对女的骚扰,是不是还有女的对男的骚扰?
李银河:对,这种比例比较少,绝大多数还是男上司骚扰女部下的情况比较多,原因还在于中国还是男权的社会,上司是男的多,下属是女的多,女的真到上司的位置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