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超过660万个。
高收入人群逐渐细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告诉记者,1987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调节个人收入,防止社会成员之间差距悬殊。这之后的1994年,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改革,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一名教授告诉记者,199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始终把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
如果说这还只是简单的界定,那么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通过调查分析进一步明晰了高收入人群。
自2001年开始,税务系统就在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时至今日,4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超过660万个。
“征个税还需刚性手段”
“对高收入人群的界定实际上已经相当细化,当前迫切需要做到的是切实做好征收工作。这一直是个税征收的软肋。”上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说,高收入者一般人员流动性大、收入来源地域分布广、收入渠道多,较难控管。
尽管此次《修正案》中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但这名专家依旧担心没有刚性手段很难奏效。
而在《修正案》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万学文委员也表示,当前对高收入者没有很硬性的措施和条款,没有具体的征收和处罚措施,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严厉处罚偷税漏税行为,并建立每个纳税人的专门账户。
目前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这名专家表示,“随着制度的完善,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工作会进一步加强,能更充分体现出个税的调节社会分配职能。”
高收入行业及个人
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
相关调查:82%公众反对个税起征点一刀切
早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8月23日~25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个税改革,多数公众在认同的基础上,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这项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347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0.3%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一些委员也建议,起征点以2000元~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于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个人所得税了。
本次调查显示,65.4%的人认为应该“积极纳税”,95.4%的人不认同“缴税是有钱人的事”。个税起征点是否应全国统一,在学界和政界都争议颇多,争议的焦点一是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再就是法律的公平原则。
附:《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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