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9日讯日前,海南临高县城监大队原大队长邓善红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记者在深入采访中了解到,邓善红曾包养过6个情妇,而且6个情妇都为他生了小孩。其中4个情妇各住的两层两间楼房,是由邓出资建造。(见7月14日江南时报)
这年头,什么样的腐败记录不会被刷新?腐败官员或包养二奶、三奶、或“与多名妇女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之类的传闻屡见不鲜,早已让人产生视觉疲劳。让人难以置信的倒是,当邓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收受贿赂批捕、其丑闻几近家喻户晓后,他的妻子还“根本不相信他在外面有女人”,其已成年的女儿更是信誓旦旦,“相信父亲在这方面是清白的。”这母女俩是真不知情,还是言不由衷?在真相尚未大白之前,两种推测都有存在的可能。不过,无论是哪一种说法最终成立,都是对“家庭反腐”的莫大讽刺。
邓善红包养的情妇有六人之多,时间跨度达十年之久,这期间别说为情妇们置办房产、添置生活用品,仅是这些女人以及“孩子们”一日三餐必不可少的消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作为邓的家庭成员,对如此巨大的经济“漏洞”真会是一无所知?从另一方面看,邓长年周旋于包括妻子在内的七个女人之间,在时间和感情上也存在如何调和搭配的问题,竟然也能够做到滴水不漏,即使朝夕相处的妻子也看不出其中有无破绽,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倘若这样的事情都可以“瞒天过海”,那么,腐败官员们还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到天衣无缝?这样一来,曾被我们寄予厚望的“家庭反腐”,也就成了一纸空谈。
或许,邓的家人并没有实话实说。不过真要是如此,问题就显得更为严重。不妨设想,作为一个妻子,可以对丈夫长期包养情妇不管不问,可以任由丈夫为情人一掷千金,她对丈夫的其他行为还有什么不能接受不能容忍?让这样的女人去当“贤内助”,去吹廉正“枕边风”,岂不是天方夜谈?真是这样的话,他们就已经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妻子眼里,邓就是一棵大树,这棵树一日不倒,她也就一日无忧。即使真有那么一天,树倒未必猢狲散,还没有哪一条王法可以追究自己的连带责任,至多只是名声上受点损失,与“既得利益”相比,这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自年初全国妇联发出《关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的意见》以来,“家庭反腐”、“配偶助廉”被很多人视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但事实又一次证明,“家庭反腐”如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提倡、形式上鼓励,是难以奏效的。构筑家庭反腐防线,还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找准自律和他律的结合点,通过相应的制约措施,使“家庭助廉”由“义务”上升到责任,成为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自觉行为。如果光念无“箍”之经,家庭反腐防线就只能是形同虚设。(梅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