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人口为1439673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哈尼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南部礼社江下游红河西侧哀牢山区新平、镇源、墨江、元江、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江城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哈尼族人口数为1439673。使用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没有文字。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于1957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
据史籍记载,公元前三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可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和夷”大约是古羌人南迁的分支。从公元四世纪到公元八世纪,又有部分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在唐人文献里,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南诏”、“大理”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部”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加强对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统治。明代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了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
社会经济
千百年来,哈尼族人民为开拓祖国边疆山区不断进行辛勤劳动。辟梯田种稻谷,掘坡地植茶林。红河西岸哀牢山麓遍布梯田,高达数百级,从河谷到山巅,宛如天梯,宏伟壮观;并在梯田养鱼,使当地成为哀牢山区的鱼米之乡。绿春县茶厂所制滇绿,畅销内地。哈尼族所居西双版纳的南糯山,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的重要产地。哈尼族种植麻、棉、靛草,自织自染。红河州首府个旧市是举世闻名的锡都,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早在2000年前的汉代就已产锡。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哈尼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居住在墨江、新平、镇源等接近内地的哈尼族,因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较大,自明清以来已先后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当地汉族大体相当,土地的买卖、租佃关系已很普遍。而居住在西双版纳和澜沧江一带的哈尼族,则受封建领主的统治,有的地方还保存一定的“刀耕火种”原始生产方式。居住元江南岸的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和江城等县的哈尼族,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的阶段。这些地区还残余着土司制度。由于这些剥削制度的存在,哈尼族人民长期以来受尽了压迫和剥削,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特别是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民党的统治,更使广大哈尼族人民的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哈尼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成立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还建立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从1952年起进行了民主改革,并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在红河哈尼族地区通过和平协商进行土地改革,在西双版纳哈尼族地区则采取发展生产的方针。
经过建国四十多年的开发和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尼族和哈尼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目前,由昆明到边远各县之间都通了公路,哈尼族地区中、小型水电站星罗棋布,建立了冶炼、采矿、机械制造、化工、水泥、纺织、塑料制品、卷烟、食品加工等工业部门。农、林、牧、副、渔、矿各项生产大有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文化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以哈尼族聚居的绿春县为例,现在80%的哈尼山寨有了学校,80 9/6以上的学龄儿童入了学。卫生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现在,县有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乡有卫生所,人民健康水平大为提高。在各条战线上,本民族干部逐步成长,在州、县、乡各级党政机关中,都有哈尼族干部担任领导工作,实现了本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文化艺术
哈尼族文化艺术绚丽多姿,有神话、传说、诗歌、故事、寓言、童谣、谚语、谜语等。神话,传说中有叙述万物来历的《创世纪》;有讴歌人类战胜洪水,繁衍生息的《洪水记》;有反映哈尼族历史迁移的《哈尼祖先过江来》等。诗歌主要有“拉八热”和“阿基估”两类。“拉八热”多在婚丧、节日、祭祀以及其他庄重的场合吟唱,曲调庄重严肃。“阿基估”即山歌,只能在山间田野唱,以爱情为主,男女对唱。
哈尼族是个喜爱歌舞的民族。乐器主要有三弦、四弦、把乌、笛子、响篾、葫芦笙等,“把乌”是哈尼族特有的乐器。舞蹈有“三弦舞”、“拍手舞”、“扇子舞”、“木雀舞”、“乐作舞”、“葫芦笙舞,,等。在西双版纳地区流行的“冬波嵯舞”,舞姿健美,节奏明快,气氛热烈,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
风俗习惯
哈尼族多居住在半山腰,依山势建立村寨。红河、元阳、绿春等地住的是土墙草顶楼房,以石垫基,以木为柱,土基砌墙,屋顶铺茅草,少数用瓦。楼房有上、中、下三层,下层关牲畜,中层住人和存放粮食,上层堆放瓜菜等杂物。墨江一带多是土基楼房,平面屋顶,间间相连。西双版纳住的是竹木结构的楼房,旁设凉台,别具一格。
哈尼族一般用自己染织的藏青色土布做衣服。男子多穿对襟上衣和长裤,用黑布或白布裹头。西双版纳地区穿右襟上衣,沿大襟镶两行大银片做装饰,以黑布裹头。妇女多穿右襟无领上衣,下穿长裤,衣服的托肩、大襟、袖口和裤脚镶上彩色花边。西双版纳及澜沧一带的妇女,下穿短裙,裹护腿;胸前挂成串的银饰,头戴镶有小银泡的圆帽。墨江、元江一带的妇女,有的穿长筒裙或皱折长裙,有的穿稍过膝盖的长裤,系绣花腰带和围腰。妇女在服装和装饰上区别是否已经结婚,有的以单、双辫区分,有的以垂辫和盘辫区分,有的以围腰和腰带的花色区分等等。
哈尼族的家庭形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家庭,这在西双版纳比较严格。一般认为多妻不符合哈尼人的习俗,如果婚后多年不育男孩而娶妾则被允许。青年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恋爱,但结婚要征得父母同意,也有一些地区实行包办婚姻。墨江碧约人有“踩路”订婚的习惯,就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后,由双方老人同走一段路,如果在路上没有遇到兔子等野兽,就算订婚了。
哈尼族仍然保留着古羌戎父子连名制的传统,即父亲名字后头的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儿子名字的起头字,世世代代连续下来。丧葬主要实行火葬。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信仰多神和祖先崇拜,祭祀由巫师“贝玛”主持。用巫术和草药治病。西双版纳的哈尼族,每年祭祀象征寨神的“龙巴门”。20世纪初,基督教传入部分哈尼族地区,佛教也曾在一些地区传播过,但信教的人不多,影响不大。新中国成立后,上述宗教活动已逐渐减少。
传统的节日主要有十月节和六月节。哈尼族以农历十月为岁首,过十月节,就是过新年,节期5~6天,多至半月。六月节在红河地区称“苦扎扎”,一般在6月24日前后,节期3~6天。此外,内地和红河地区的哈尼族群众同汉族一样,也过春节、端午节、中秋节。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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