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人口为1247814人
民族概况
黎族是我国岭南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海南省中南部的琼中县、白沙县、昌江县、东方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通什市、三亚市等七县二市之内,其余散居在海南省的万宁、屯昌、琼海、澄迈、儋县、定安等县。由于分布地区不同和方言、服饰等的差异,其自称有“伴”、“岐”、“杞”、“美孚”、“本地”等。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黎族人口数为1247814。使用黎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不同地区方言不同。也有不少群众兼通汉语。1957年曾创制拉丁字母形式的黎文方案。
黎族源于古代百越的一支。西汉曾以“骆越”、东汉以“里”、“蛮”,隋唐以“俚”、“僚”等名称泛称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海南岛的黎族先民也包括在这些泛称之内。“黎”这一专有族称始于唐末,到宋代才固定下来,沿用至今。
据考古发现,海南岛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遗址有130处,大约距今五千年左右。史学界和民族学界研究认为,这些新石器遗物的主人是黎族的先民。是黎族先民开发了海南岛。秦汉时期,海南岛同汉王朝关系密切,汉武帝先后数次派兵打开琼岛,设置珠崖、儋耳两郡,部分大陆汉人迁居海南岛,与黎族土著居民杂居。以后,汉族大量移民海南岛。“村人”、苗族和回族也先后迁徙入岛。大量移民的迁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铁器)和生产技术(农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公元l世纪中叶,封建统治渐趋稳固。
南北朝和隋朝初期,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的统治更加巩固,俚僚领袖冼夫人起了重要作用。她率领俚僚1000余峒(包括黎族祖先)以及岭南其它越人,先请命于梁朝,后又归属于隋朝。冼夫人深明大义,致力团结,密切了中原与海南岛的关系,促进了黎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唐宋时期,海南岛与中央王朝关系更加密切,海南岛作为唐朝与南海诸国贸易往来的交通要冲。唐朝十分重视海南岛的统治和开发。黎族地区生产的金、银、珍珠、玳瑁、香料等既作为“贡品”又作为对外贸易产品。与此同时,黎族地区的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成熟。黎族劳动人民也受到日益沉重的奴役和剥削。
宋末元初,杰出的女纺织家黄道婆年轻时因不堪封建家庭虐待逃至崖州,曾在崖州居留40多年(一说30多年),向黎族妇女学习棉纺织技术,回故乡乌泥泾(今上海县华泾镇)后,在黎族传统纺织工艺基础上加以改进,创造出一套先进的棉纺织工具和技术,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元初,封建统治者采取羁縻政策,任用“峒首”为世袭“万户”、“千户”,加速了黎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分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激起黎族人民不断起义。
明、清两代,封建地主经济在黎族社会中已占统治地位,大部分黎族地区的生产力水平与当地汉族相近,出现了定期的市场和墟场,槟榔、椰子和牛只等成为大宗输往大陆的货物。在五指山腹地则仍保留原始公社残余的共耕制生产方式。
社会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黎族以农业为主,种植稻、薯、玉米等作物;手工业、渔猎、饲养家畜家禽、采集野生植物是重要的家庭副业,商品生产和贸易不发达。这时黎族地区的社会形态虽是封建社会,但发展不平衡,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占黎族人口和总面积94%以上的一般地区,与当地汉族一样,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封建地主经济发展比较快。地主阶级通过租佃、高利贷、雇工剥削农民,出现了拥有千亩耕地、千头牛的大地主。另一类是在五指山腹心地带13000多人口的地区,到建国前夕仍保留“合亩制”的生产方式。合亩内部实行家族制领导,生产资料统一使用,成员按严格的分工集体劳动,收获后平均分配。这类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下,虽然早已使用从汉区购入的铁制农具,但耕作技术落后,牛踩田、手捻稻、不施肥、刀耕火种仍较普遍,粮食亩产一百多斤。“合亩”(黎语称“纹茂”,意为“大伙做工”)是农业生产的单位,以“亩头为首”,由若干户有血缘关系的“亩众”组合而成。主要生产资料耕地和牛只,基本上是合亩公有和几户伙有,但一律交由合亩统一使用,在亩头主持下进行集体劳动,基本上按户平均分配产品。在一些合亩内,已加入前来投靠的非血缘关系的亩众,亩内的生产资料已大部分归亩头一户占有,对亩众进行各种剥削,原始共耕组织的性质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
建国前,黎族地区还保留“峒”(或称“弓”)的社会组织。有固定的疆界,若有侵犯,往往会引起峒与峒之间的纠纷和械斗。每峒都有一个由长辈充当的峒头,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和调解纷争,较重大的事件则召开全峒会议解决。早期,血缘纽带是峒的组织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统治的加强,峒已成为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峒头成了基层统治人物。
1948年初,海南岛大部分黎族地区已获解放,在解放区内进行了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以后,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黎族地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文教卫生事业得到了很快发展。农村除实行科学种田,提高复种指数,增加产量外,还充分发挥黎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经济作物的种植。如橡胶、油料、甘蔗、胡椒、咖啡、腰果、水果等。多种经营为黎族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工业生产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工业体系。1988年,海南岛被批准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以后,其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黎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文化艺术
黎族虽然没有本民族文字,但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口头文学。其形式活泼,题材广泛,内容丰富,世代相传。主要包括故事、传说、神话、童话、宗教家谱等。比较著名的有《人龚的起源》、《五指山大仙》、《洪水的传说》、《甘工鸟》、《鹿回头》等。既反映了社会历史,总结生活经验,传播各方面的知识,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寄托了黎族人民的美好希望和追求。
黎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音乐和舞蹈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民间音乐有自己的传统乐器:鼻箫、口弓、叮咚板、独木皮鼓、蛙锣等。民间歌谣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海南汉语作唱词,以黎族民歌韵律为唱腔,称作“汉词黎调”;一种是用黎语作唱词,称为“黎谣正调”。内容多样,有劳动歌、生活歌、情歌、颂歌、仪礼歌、叙事歌、杂歌等。歌者即兴作词、吟唱心曲,引人入胜。并有独唱、对唱、说唱、联唱、领唱等不同形式。曲调旋律,各地区略有不同。
有歌就有舞。黎族人民不仅善唱歌,也爱跳舞,他们的舞蹈来源于生产和生活,来源于对祖先的崇拜。内容主要有生产舞、生活舞和宗教仪礼舞。较著名的舞有《招福舞》、《打柴舞》(竹竿舞)、《舂米舞》等。舞时,往往歌声、打击乐和喊声相融,场面欢快。
黎族的造型艺术,以织锦工艺最为著名。在唐宋时期,黎族的纺织技术就比中原先进。织出的黎锦、黎单闻名于世。他们利用各种不同的纺织工具,从轧棉、弹棉、纺线、染色、理经、织布、刺绣,直到生产出色彩斑斓的锦、被、单、筒裙、花带等,已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生产工艺。而且至今,著名的“崖州被”和“双面绣”,以其技术精巧细密,花色艳丽又富于特色而驰名。此外,黎族的独木器制作和竹藤编织工艺,也十分著名。
风俗习惯的重要节日
黎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儿女成年后即住在屋外的“寮房”里。婚后妻子一经在夫家定居,夫妻便与父母分居别炊。建国前多早婚,由父母作主,但婚前司以自由谈恋爱。盛行婚后不落夫家(婚后新娘返回娘家居住一、二年乃至七、八年后,才定居夫家)的风俗。非婚生子女不受歧视。离婚和寡妇再嫁比较自由。
黎族妇女束髻于脑后,插以箭猪毛或金属、牛骨制成的发簪,披绣花头巾,上衣对襟开襟无扣,尚青色,下穿无褶织绣花纹的统裙,盛装时戴项圈、手镯、脚环、耳环等,有些地方的妇女的耳环多且重,耳根下垂至肩,史称“儋耳”。部分地区居民仍保留古代称为“雕题”的文面、文身风俗,特别是妇女有文身风俗,一般从十二三岁开始至婚前陆续完成,个别有婚后完成的。文身工具是植物刺针、小竹木棒和植物染料。文身的部位主要是脸、颈、胸和四肢等处。不同地区,文身图案差别很大。这种习俗目前已基本消失,仅在偏僻地区能够见到。男子结鬃缠头,上衣无领对襟,下穿前后两幅布的吊檐。这些衣服都以棉、麻为料,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而成。饮食比较简朴,以大米、番薯、玉米为主食,多以狩猎、采集所得为副食,只种少量蔬菜,且多从汉区引种。妇女爱嚼槟榔。住屋多为金字形茅屋,泥糊竹笪为墙。在白沙县偏僻山区和合亩地区还保留屋顶似船篷,地板架空离地的船形屋。
丧葬仪式各地不同,接近汉区的有停棺打醮、看风水择地起坟的风俗。合亩地区死者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以独木棺土葬,不筑坟立碑,葬后不再祭扫。
宗教信仰
黎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各地均以祖先崇拜为主,也有自然崇拜,个别地区还残留着氏族图腾崇拜的痕迹。黎族信鬼,特别是祖先鬼,祭祖先是黎族的重要宗教活动,以求祖先保家人平安。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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