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规范执法行为大会在渝召开。最高人民法院还表彰了全国50个司法警察先进集体、50名先进个人。我市渝中区法院法警大队获先进集体称号,市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李培江、万州区法院法警大队杨义心(化名)获先进个人称号。
31岁的万州区法院法警大队杨义心(化名),是执行死刑的法警。
昨天,杨义心获得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奖,此奖在全国首次颁发,仅有50人获此殊荣。
杨义心是1996年通过社会公招,考上法院法警,“爱这个工作,喜欢当警察”。杨说。除日常值庭、押解嫌犯、安全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司法警察还有一项重要职责:执行死刑。
杨义心清楚记得1999年第一次枪决死刑犯时的每一个细节,以及死刑犯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那天,他突然接到命令:要参加死刑执行。他当时既激动又害怕。作为一名法警,这是职责,但他还从没经历过这样的生死瞬间。
那天早上大约5点钟,杨义心到了那名死刑犯所在的监室。死囚全身发抖,一个50来岁的男子,因为杀人被判死刑。杨义心有些心痛,死囚的年龄比他长一辈。看守所特意给那死囚准备了临刑前丰盛的早餐,而他只吃了很少一点,就没动筷子了。
等待宣判前,杨义心和那死囚谈起话来,死囚说到妻儿时,哭了,觉得对不起家人,很眷恋他们。在押赴刑场的车上,死囚没说一句话。
下车后,按照规定,杨义心做准备,死囚被押到他面前,背对着他。杨义心来不及害怕,子弹出膛了。
杨义心和战友执行枪决过多名死刑犯,死囚临刑前几乎都表示悔恨和对家人的眷恋。“其实生死就是一瞬间,我很同情他们,但同情大不过法。开枪的一刹那,我代表正义。”
市高院法警总队长李培江也说:“每一个法警执行死刑犯,都是执行国家法律,我们是代表着正义。”本报记者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