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膝跪地,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大礼,流传数千年了。这是一种严格等级、卑贱的产物。如果说民族文化有糟粕的话,这就是糟粕。它把人格低贱了,让一部分人跪在另一部分的尊威之下,划清了一部分人的“贵”和另一部分人的“贱”,在一个人的面前必须有一大片的人跪下。下跪成为中国人膝盖骨的专利,有人就这样说过,如果不下跪,中国人的膝盖何用?
这个大礼,从来都是民跪官,民有冤,还要跪着申冤,见官就跪,这就是“礼”。
跪是我们这个民族“礼仪”的重大发明,它本义是极度虔诚,极度尊上,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的矮化,让人感到有失民族尊严。在我们这里跪倒一大片,一个人或少数人是有了尊严,而如果其它星球上有智慧生命的话,他们往这里瞅瞅,想想一定是很丢人的。在这里,人几乎要被分成了两种动物,外星智慧生命会不会指指截截地说:“瞧,这就是地球上的奴隶。”
被称为“老牌政客”的褚之田(正厅级),每次到成克杰家登门拜访,扑通跪地行“跪拜礼”。这都什么年间了,党的领导干部上下级之间居然还有这样的“礼仪”。电视荧屏上的奴才、臣子们跪的不算,单褚之田这一跪,就是奴性不死。因为这种“礼仪”的流传,前几年广东珠海百名工人齐刷刷地跪倒在一位叫金珍仙的韩国女老板面前,长达二十几分钟,这叫不叫民族尊严?但只有一个小伙子不跪!他的膝盖骨没有被这个传统“礼仪”驯化。这个“礼仪”也许对中国人驯化得太久了,老百姓一直没有平等的概念。现在的公民理当平等了吧?人与人之间理当废止这项大礼了吧?可常常还有人双膝跪倒,行这样的大礼,当然跪的都是“包青天”,可这个“包青天”是法制社会的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中国还要有“包青天”,还需要“包青天”,就要跪个没完。
礼仪之邦,理当受人尊敬。这是礼仪的相互尊重和尊严。但下跪这种“礼仪”丑陋,不好看!跪得越深,越不好看。让一些人做神仙状,让另一些人屁股朝天,这叫什么“礼仪”?难道我们能永远接受这样的“礼仪”吗?现在居然还有人肯定这个“礼仪”,最近读到网上的帖子,评“下跪市长”李信“这一跪亵渎了中国人自古以来‘跪’的意义”,“跪”到底有什么意义?不论怎么感恩涕零,都不要用这样的“礼仪”来表达,它的明显的等级和歧视性太暴露了,太作践人了,是一种非常丑陋的“礼仪”。我们不愿在现实中再看到它,更不愿在民与官之间看到它。
当然,对这样的一项“礼仪”,有人还有理由:“上跪天,下跪父母。”这的确没有错。但还有比天大比父母大的人物,你跪不跪?如果让这个“礼仪”存在,奴性就会“合理”存在,等级就会“安然”存在,就会让我们自己看不到自己的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