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都商报、成都日报24日消息在追赶抢夺犯途中,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与抢夺犯胡某发生碰撞,胡某当场坠桥死亡。死者亲属一纸诉状将张德军告到法院,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索赔56万余元。24日上午,成华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抢夺犯逃窜坠桥身亡
2004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同伙罗某途经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11组时,抢走一李姓妇女颈上项链后驾车逃走。事发时,在场的张德军及村民张宁闻讯后,分别驾车追赶逃窜的胡某和罗某。一番围追堵截,胡某、罗某驾驶摩托车驶上三环路龙潭立交桥妄图继续逃窜。此时,在追赶过程中张德军与胡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胡某摔落桥下当场死亡,同伙罗某颈椎和左腿腿骨骨折。
事发后,同伙罗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而张德军因为抓贼有功,受到了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大力表彰。
家属维权索赔56万
2005年5月27日,死者胡某的亲属和伤者罗某突然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6月29日,因为案情十分明显,死者胡某和伤者罗某属于作案后逃窜所致,成华公安分局决定不予立案。随后,死者胡某亲属和伤者罗某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自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见义勇为者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胡某的亲属21万余元、赔偿伤者罗某35万余元。
歹徒是否自撞护栏
记者获悉,庭审调查一个核心焦点是:究竟是奇瑞车撞飞了摩托车,还是摩托车自己撞上立交桥护栏,再反弹到奇瑞车上?这一焦点将决定对张德军的最终处理。
专家市民分成两派
2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学专家及一些普通市民。川师大法学院副教授崔巍认为张德军“不构成犯罪”,因为张追赶歹徒是因抢夺引起,张没有过错;从两车保持的距离看,张也属于正常追赶。
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亲眼看见歹徒抢劫后,受害女士一边追赶一边求助,过往行人及附近卖水果的没人站出来。“张德军的精神太高尚了,法律应该保护。”市民李华强则认为,现在是法制社会,追赶中致人死亡,后果严重,该负的责任就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