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训刚表示,根据全省各市州上报的数据,截至9月22日,全省共有419名干部主动申报煤矿入股资金6645万元,目前已撤资5250万元。
据周训刚介绍,作为产煤省份,湖南早就把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和为亲友办矿充当保护伞、谋取私利的问题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国务院“撤资令”和中央四委部(局)文件下发前,我省重点产煤地区就开展了打击“官煤勾结”和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煤矿的工作。今年5月,娄底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联合行动并查处了新化县温塘镇支华煤矿、雄兴煤矿的“官煤勾结”大案,其中涉及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7人、其他干部23人。
同时,本报也曾报道过,邵东县6名干部在已投资入股的8个煤矿中,撤出34.8万元股份。截至10月25日,邵东县194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含26个乡镇)的6242名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及42家煤矿,全部进行了针对官煤股的自查自纠,10家有安全隐患的小煤矿被停产并开始整改。
按照国务院和中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我省自9月初开始,全面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在清理纠正过程中,我省层层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并设立了5万-10万元的举报奖。清理纠正工作开始以来,省、市两级共收到投诉60余起,目前大部分已开始核查。周训刚说,目前我省正处在由“个人申报”向“调查核实”的转段时期,已经查处干部假撤资和未撤资案件10起。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核查力度,以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记者 戴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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