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黄雪娇)11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服务局获悉,11月17日起,沈阳市就业局开始在市内五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人员30名,从事劳动力市场开发、信息搜集和录入、就业服务等工作,报名至11月23日截止。
据了解,这30名公益性岗位由市政府开发。招聘对象为:女,4045周岁;男,5055周岁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或现已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愿意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老人的失业人员;城市低保户家庭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需安置的人员,上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女40岁、男50岁以下。
11月17日至23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失业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所在社区出具的并经街道认定的相关证明(证明招聘人员为困难群体的类别和现状)、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市就业服务局(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通过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后,将在12月28日正式上岗。
据了解,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每月工资450元,单位负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并在工资中代扣代缴。此外,《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培训结业证》和个人留存的《缓领失业保险金协议书》由市就业局负责保管,本人的人事档案仍由原单位保管。记者电话:81058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