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山南地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加快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开展矿产资源环境综合整治。以砂金矿开采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黄金生产秩序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联合地区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地区黄金开采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责令曲松县砂金矿开采企业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依法关闭浪卡子县砂金矿开采企业,对地区铬铁矿、铅锌矿、铜矿等金属矿开采企业周边的生态保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整治了一批乱开乱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
加大对挖沙采石企业的生态监管力度。随着地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增多,对各类建筑耗材的需求也显著增加。为此,地区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挖沙采石企业的生态监管力度,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加强挖沙、采石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开采单位开采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严格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否则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初步形成环保、水利、矿管三家单位协同监督的管理机制。同时建立挖沙采石生态保护日常检查机制,由地区行署领导带队,会同地区安委会、公安、工商、税务、矿管等部门对全地区非金属矿开采企业进行整顿治理,查处违法取土、挖沙、采石企业4家,有效规范了地区非金属矿的开采秩序。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在工业生产中,山南地区环保部门严把引资项目环保关,坚决拒绝污染严重、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进入山南,查处和关闭了位于泽当镇邮车分站附近的地条钢生产线。按照《西藏自治区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和拉萨市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要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地区抓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机遇,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完成了兴业水泥厂烟尘和粉尘污染治理工作。
强化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对地区城镇内的新建项目,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备案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健全污水排放设施,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施工扬尘、噪声及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对雅砻河两岸污水排放及河道内的垃圾污染等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排污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洗车场污水乱流乱排,预制厂噪声、振动、粉尘污染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洗车场15家,预制厂7家,要求限期整改的有4家。针对主要城镇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的实际情况,地区共发放污染调查表50余份,对泽当镇主要城市道路汽车尾气污染进行监测调查,摸清污染程度和状况,为下一步治理汽车尾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来源: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