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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11月30日09:18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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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说明人们规则意识的缺失自觉遵章需要过程,处罚必不可少天津杭州的一些做法咱们可以学学
本报关于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的报道已经连续进行了两期。11月29日,记者的电话又响了一天,众多读者加入讨论的行列。一位姓宋的读者这样说道:“横穿马路那是违法的行为,我的素质不允许我去那么做。”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毫不惭愧地说出这样的话。粗口向协勤中午11时45分,和平区中华路与南京街路口,南北方向绿灯变成了红灯。路口的协勤员挥动手中的小旗,示意行人和非机动车停止通行。一个骑车男子从人群中钻到前排准备左转。协勤员喊骑车男子:“同志,红灯,请您退回来稍等一会儿。”男子回头不屑地看了一眼,两句粗话脱口而出:“……你干什么的啊,管我?”
在现场群众的注视下,协勤员的脸红了。人群中,一名中年女子看不过去了:“小伙子,管你是为你好,你看这车多多啊?协勤一天能挣几个钱,图啥啊?”说话的中年女子叫迟俊娥,是集贤街道春光里社区的书记。“我为什么帮协勤说话?我下过岗,知道他们不容易。所以看到有人给他们白眼就愿意吱个声。”
“你过马路闯红灯吗?”记者问。迟俊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反正红灯亮,我就不走了,主要是我骑车技术不是很好。”
让遵章成为习惯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张思宁副研究员认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遵章从不自觉到自觉需要一个过程,她说:“在这个过程中,处罚和必要的规章约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觉得对行人违章的处罚力度不够。人的行为是要靠外界去约束的,当遵章成为一种习惯后,即使是没人监督,也不会有人去违章。”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读者则表示,违章说明了规则意识的缺失,规则意识其实就是一种道德修养。而这种规则意识的养成,不是靠交通规则来完成,更多的应该是在生活当中得到一种外在的教化后,内化为自己的一种习惯意识。学学北京怎么样?
在北京工作的沈阳人芮先生,看了本报连续两天的报道后,也致电记者谈了自己的感受。他说:“在北京,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后,除了罚款、现场协助值勤外,还在报纸上将姓名曝光。我觉得这个办法挺好的。再有,北京有规定,5环内在不允许行人通行的快速干道上,发生
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行人将承担75%%的责任。现在我听说北京、天津、杭州都这么做了,沈阳为什么不可以这么做?”
在众多参与建议的读者中,很多人的切身感受是,沈阳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遵章情况正在越来越好,更多人则呼吁,遵章首先从自己做起。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刘慧川摄影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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