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人向简阳某劳务公司讨要工资,劳动局表示正协商解决
12月2日,来自汉源、遂宁、蓬溪、金堂及简阳的近30名与简阳市某人才劳务输出有限公司(下简称劳务公司)签订了船员外派合同的外出务工人员,集体聚集在该公司讨要工资。
捕鱼致残公司不理
家住简阳市云龙镇的罗从在是外派船员之一,他说,2003年11月28日,他与劳务公司签订了船员外派合同。2004年7月10日晚,他在日本海域捕鱼时,左手被鱼网钩住,并在滚轮上绞了一圈,直到7月17日才被送到医院简单治疗,8月24日回到简阳,入院治疗三天半之后,便被劳务公司接出了医院。罗从在找到简阳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及资阳市劳动局,在各方的协调下,2005年5月9日,该公司的总经理万某将其带到了成都某骨科医院,医生诊断表示,罗从在手臂里的钢针已无法取出,只能把肱骨下段重新植骨,而其手臂下段裂开的骨头,因长时间没有治疗,已经导致骨头坏死,只有用自身的髂骨来移植。
在医院住了26天后,罗从在再次被该公司老总接出了医院,当他要求该公司为其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时,该公司不予理会。
打工两年竟倒贴钱
来自蓬溪县常乐镇的范光金,于2002年3月至2004年4月在某渔业公司工作了24个月27天,按照当初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其每月的工资为130美元。该公司出具的一份《终止合同船员薪金计算表》上这样计算着,其应得工资为1942.2美元,而其扣款竟然达到了2265美元,这其中包括证照费250美元(实为务工人员自己支付),公司发放的安家费160美元及违约扣款1855美元,照此计算,范光金反而还应支付给该劳务公司322.8美元。
据务工人员介绍,他们都是经过了工作时所在船长的同意后才回国的,而该劳务公司却仍然坚持说他们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3年时间,其行为属于违约,所以要向公司支付高达1855美元的违约金。
劳务公司:按合同办
针对劳务人员的说法,记者电话采访了劳务公司老总万某,她表示,目前正同简阳市各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公司都是严格按照合同办事,没有拖欠船员工资。她说,目前经过公司协调,大部分的外派人员都领到了工资,满意返回,现在只剩下十来人在公司,公司将尽快解决此事。
市劳动局:正在协调
简阳市劳动局局长陈富章告诉记者,由于讨要工资的人很多,一时半会儿不能具体说明情况,但是他们正在参与协调解决此事。
据记者了解,从11月28日起,便有来自川内各地的务工人员陆续来到简阳,向当事劳务公司讨要工资,截至记者发稿,讨要工资的人数还在增加。文/图崔鹏泓记者高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