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陈刚 韩乔)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与监察部23日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涉及这些事故的责任人,共有222人受到不同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行政撤职40人。
这6起事故分别是: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经调查认定,以上6起事故均属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