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中,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辽宁省目前正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月23日,省环保局局长杜秋根表示,预案将在下周对外发布。
预案将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和一般环境事件等4个级别。
据悉,预案的一个特点是各重点企业必须根据要求,制定针对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到“一厂一案”。如发生苯泄漏、氯气泄漏、放射源丢失等事件时,如何处理,要一一说明。